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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情况通报报告制度的通知

遂司〔2020〕47号
索引号:2662139/2020-120773 生成时间:2020-11-10 11:59:40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各科室、处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我县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情况通报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

(一)落实报送责任。县行政复议局按规定要求统计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并依托信息平台,保证案件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时效性,综合分析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丽水市行政复议局报送工作数据。

(二)明确报送内容。县行政复议局按要求报送《县(市、区)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县(市、区)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县(市、区)行政复议案件明细表》《县(市、区)行政诉讼案件明细表》、《县(市、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出庭率统计表》、《县(市、区)行政复议队伍情况统计表》、纠错典型案例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题分析报告。专题分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复议应诉案件总体情况、主要表现特征;2.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3.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4.行政复议调解的情况(包括登记立案前调解和案中调解);5.相关政府或部门有关违法行政行为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6.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漏洞;7.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8.创新做法、经验和成效等。

(三)报送时间。县行政复议局《县(市、区)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县(市、区)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县(市、区)行政复议案件明细表》、《县(市、区)行政诉讼案件明细表》、《县(市、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出庭率统计表》,纠错典型案例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题分析报告具体统计时段以上级机关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加强行政复议通报报告工作

县行政复议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研究问题、分析情况和研判形势,在每年一季度将上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向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部门通报。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报告在复议应诉案件总体情况、增减趋势等内容外,还应包括对以下内容的说明或分析:1.县行政复议局办理的直接纠错案件、作出的行政复议意见书、重大案件专项报告、案件调解情况(包括登记立案前调解和案中调解)、被申请人应履行职责未履行等情况,以及上述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2.县行政复议局收到的败诉案件文书、司法建议书以及应诉案件中发现的重要情况。3.复议应诉工作主要做法及具体进展或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5.其他需要汇报的情况或问题。

县行政复议局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统计分析、工作情况汇报和请示报告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分析、工作情况汇报和请示报告工作落到实处。

 

 

 

遂昌县司法局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