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 则
l.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布局调整步伐的加快,我县寄宿制学校不断增多,规模也不断扩大。为了加强住校生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对住校生的管理要以育人为目的,以素质教育为方向,以培养自理、交往能力和互助合作精神为根本。
3.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健康安全、循循善诱、说服教育的原则。
4.实行专人负责,分班管理,条块结合,值日督促,值周协调,人人参与,岗岗有责的全方位管理。管理做到“爱、严、细、实”,使学生在校安心,家长在家放心。
5.要求住校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建立学校家庭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定期召开住校生家长会。
6.住校生的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领导到教师都要高度重视,并把它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管理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合理化、人性化、科学化。
7.应把住校生的管理工作放在与教育、教学及学校其他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管理人员在参与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方面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同等对待。对管理成绩突出者,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管理不负责任,措施不力,执行制度不严,造成管理混乱者,要批评教育,写出检讨,扣发补贴奖金。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8.住校生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素质教育目标考核中。各校每年要定期召开住校生管理研讨会,对住校生管理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表彰。
二、组织管理
9.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住校生管理领导小组,校长承担寄宿制组织管理的首要责任。领导小组要严密分工,明确职责,要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
10.各校要建立两条管理系统,即:校长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班主任、总务、后勤、专职教师(生活指导老师)参与管理,值日、值周教师(领导)监督检查的教师管理系统;寄宿总长(学生会干部)负责,班寄宿长、信息员、路长、寝室长、膳厅长、值日生参与管理,值日、值周干部参与监督检查的学生管理系统。
11.生活指导老师要对所有住校生要登记造册。每学期初,造好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名册)、寝室点名册、分路(村)点名册,家长联系电话册。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12.建立寝室长监督,值日生负责,值日老师检查,信息员报告,专职教师负总责的寝室管理制度。
三、队伍管理
13.住校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称为生活指导老师,生活指导老师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事业心。学校要安排能力强、工作负责、关心学生的教师担任生活指导教师。
14.学校要根据住校生管理工作需要配齐配足专兼职生活指导教师,小学指导教师一般应以女性为主;女生寝室必须安排女教师担任生活指导教师。
15.生活指导老师要深入住校生中,充分了解住校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具体负责住校生的管理和对住校生的生活指导工作。
16.生活指导老师要帮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住校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7.学校要定期对生活指导教师进行培训。生活指导老师要认真学习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四、思想管理。
18.做学生思想工作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19.对住校生的思想管理,要经常、及时、深入、细致。坚持定期教育和随时教育相结合,定期教育由班主任和专职老师负责,随时教育由值日、值周、首遇老师负责。切实做到问题发生在哪里教育就在哪里,变“发生问题解决问题”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0.对住校生思想管理要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反复开展集体主义、尊师爱校、勤奋学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21.教师要深入到学生中去,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了解学生思想实际。各班、各寝室要设立信息员,及时向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反映学生思想动态,要建立住校生不良行为登记备案制度,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2.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五、寝室管理
23.寝室要有安全防护设施,有必要的生活设施,确保窗户有玻璃、有纱窗、室内安装门的插销、门锁安全牢固。寝室管理要做到无屋漏,无蚊蝇,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毒品,无危险品,做到勤开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4.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衣服、鞋袜、牙杯、毛巾、脸盆等物品分类有序摆放。地面每天按时打扫,并定期清洗或用拖把擦净,保持地面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开展寝室文化创建、星级寝室评比等活动,每学期至少进行1~2次寝室文化布置。
2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玩火,严禁将火源和其它危险物品带入寝室。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26.值日生的职责是:①督促同学按时就寝。②维持寝室纪律,记好寝室日记,及时交值日老师签名。③打扫卫生,管好寝室钥匙,按时开门。④督促检查同学的被褥、毛巾是否折叠方正,脸盆、牙杯(刷)是否摆放整齐。⑤发现同寝室同学未按时到寝室就寝,及时向值日老师或生活指导老师报告。
27.要及时发现会尿床、生疥癣、有传染病的学生,并督促家长及时治疗。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8.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学生寝室,住校生非开放时间进入寝室要经老师同意。学生宿舍寝室的走廊、厕所电灯允许通宵。
29.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值日老师每日早、晚必须到寝室巡查,处理学生的违纪事件。生活指导老师在学生就寝后、起床前、午休时必须巡视寝室,落实就寝点名制度,确保寝室管理安全,保证住校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3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六、餐饮管理
31.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寄宿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样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32.排队有序用餐,先洗手后吃饭,就餐讲文明。吃饭时不走动,不说话。爱惜米饭、蔬菜,剩饭剩菜倒入指定地方,保持餐位清洁。
33.值日生按时、认真做好值日工作,擦净餐桌,关好水龙头,刷净水槽,倒净垃圾。
34.食堂要确保供菜新鲜、烧熟、卫生、安全、足量,并注意价格合理,品种常变,营养搭配;要主动为需要热菜的住校生服务。
35.生活指导老师每学期开学初要进行生活指导,发生住校生饭菜发馊变质、倒掉等情况,寝室长或值日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生活指导老师,以便及时解决。教育学生不准吃变质、过期、有毒食物和三无产品。
七、安全管理
36.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37.对安全工作要人人思想重视,警钟长鸣,时时、事事、处处把安全放在首位。每个老师要把学生的冷暖、温饱、疾病、安全常记在心。
38.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住校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男女生寝室设置必须相对独立。未经请假不准出校门,集体出校要排队。住校生出校门要向班主任或生活指导老师请假。周末放学,学生要按村分路集中排队、点名。分路负责老师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护送学生上车,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路长要把路上情况及时反馈给生活指导老师。
39.星期日值周(值日)领导、老师必须在学生返校前到校,负责住校生的管理工作,要在校门口设岗进行住校生回校分班签到。学生回校签到后,方可开展正当、安全的活动。学生回校后,不准擅自离校,有要事离校必须经过值周(值日)老师同意。为有利学生计划用钱,避免遗失,学校可建立存取管理规章或以班为单位,建立“小小银行”。确保有学生在校时间,教师管理不断档、无空档。
40.学校要建立定期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诈骗、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回家路上做到走正道、不停留、不打架、不游泳、不玩水、不损坏庄稼,路上遇到困难、意外,同路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41.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应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寝室、厨房、餐厅等坚持每周一检查,每月一大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学校要建立响应学生报告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公用设施安全。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学生发现电器等公用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不得擅自维修。
42.低年级住校生班主任或值日教师要护送学生到寝室就寝,清点人数。值日老师晚上熄灯后必须巡查厨房、寝室、厕所、校园一次。严防火灾、盗窃事故发生。生活指导老师每天夜晚要巡查寝室,要为学生盖被,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43.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破旧、无证、超载和非客运车辆。学校要主动与车主、交通、运管等部门协作,完善学生周末班车管理制度,规范学生周末班车管理,逐步解决住校生回家乘车难问题。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骑助动车,严禁未满18周岁学生骑摩托车,确保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离返校交通安全。
44.住校生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并做到同村同学结伴上学。有事不能及时回校要由家长带信或打电话给老师,对低龄、身体有病的住校生往返学校,要组织家长接送,由家长负责安全工作。学生星期中途回家设“准假证”,家长如遇自己子女星期中间回家,要问清回家原因,并及时送子女回校。学校要努力做好双休日留校学生的生活、娱乐、安全、学习管理,只要有住校生在校,就要有老师管理。
45.加强楼梯走道管理。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宿舍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
46.建立完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八、文化生活管理
47.学校对住校生的文化生活必须作出学年、学期的总体计划和每周每日的具体安排,充分发挥各时间段的教育功效。学校对住校生一日的生活安排,要合理、科学、严密,做到学习、娱乐、休息、睡眠四不误,尽一切努力把住校生的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文明健康。各校要围绕开展 “快乐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在住校生中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小型竞赛活动,让住校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48.不准加重住校生的特殊学习负担。早上必须保证半小时的有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中晚饭后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收看电视、课外阅读、特长训练、做游戏等活动。小学低年级住校生晚上第一节课后必须开展兴趣活动。
九、 安全责任
49.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50.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1.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