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2020年1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殡仪馆、公墓迁建)

索引号:/2020-120327 生成时间:2020-11-05 08:51:36 发布机构:遂昌县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20201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殡仪馆、公墓迁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

遂昌县妙高街道后江村内庄荷山湾自然村

遂昌县民政局

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后江村荷山湾自然村,项目总投资估算25033.98万元,总用地面积409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入口广场、停车场、悼念厅、综合服务楼、守灵区、火化中心、遗体处理中心、法医区等。项目分为殡仪馆区和墓区,其中殡仪馆区用地面积5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303.57平方米;墓区规划用地面积350751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墓穴数量达28919个,年火化规模达2500具,可满足遂昌县未来至少20年内的殡葬需求。

 

已开展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本项目火化炉和遗物焚烧炉产生的废气均多级燃烧+“急冷+碱液淋洗器+旋风离心机+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计算可知,火化炉焚烧尾气排放浓度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遗物焚烧炉焚烧尾气排放浓度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生产废水需经消毒设备消毒后排入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园区内绿化;厂区内设宿舍、食堂,食堂内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排入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园区内绿化。 3.噪声:最近的敏感点为安置房区,殡仪馆在日常运行中应规范殡仪馆管理,尽量将殡仪相关活动指引到室内进行,并关闭门窗以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4.固废:建设单位要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运。焚烧炉灰、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解剖废弃物、收集尘灰、脱酸处理废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则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16日至202011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8529721 0578-8529708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