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丽水市美丽城镇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0年丽水市美丽城镇建设督导工作方案》(丽美镇办〔2020〕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自查自纠,倒排计划,全力做好交叉督查准备工作。
附件:2020年丽水市美丽城镇建设督导工作方案(丽美镇办〔2020〕3号)
遂昌县美丽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5月19日
遂昌县美丽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