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民宿业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元素,得到广泛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尤其是如何确定民宿的经营规模、民宿的建筑设施、消防安全、经营管理,如何同宾馆业相区分等难题,制约着遂昌民宿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民宿业务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为明确我县民宿范围和条件,重点对民宿的经营规模、民宿的建筑设施、消防安全、经营管理等进行明确。
三、文件依据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旅游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号)、《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4号)等文件精神。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该文件执行范围县域范围内,执行期限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文件主要包括民宿的范围和规模、民宿的条件两大块内容,其中民宿的范围明确了民宿的基本概念和民宿的经营规模;民宿的条件主要包括:民宿的建筑设施、民宿的消防安全、民宿的经营管理等三方面问题。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无政策扶持和优惠。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2021年1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