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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遂昌县兴飞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遂发价〔2020〕1号
索引号:2662163/2020-66076 生成时间:2020-02-14 09:30:15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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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兴飞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要求提高生猪屠宰加工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适当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头。收取屠宰加工服务费后,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提高加工服务质量,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0年2月9日起执行。原《关于遂昌兴飞屠宰点生猪屠宰试行价格的批复》(遂发价〔2014〕19号)文件同时废止。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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