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昌县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昌县关于开展居家和
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关于开展居家
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通过改革试点,整合完善全县现行养老扶持政策,探索遂昌县特色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形成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全社会敬老孝老氛围日益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成立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养老服务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有效开展试点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兜底线、保基本、促发展”的原则,全面梳理整合我县现行各类养老扶持政策, 制定出台《遂昌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配套实施办法。
(二)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委托第三方养老服务评估专业组织,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失智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评估,掌握数量、分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制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调整《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两个维度,对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给予补贴,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保障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三)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一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和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19年全县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及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化专业运营;2020年全县所有的公办养老机构及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化专业运营。二是创新公建民营监管机制。继续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规范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基金使用管理,重点用于本机构可持续发展和养老整体工作推进。三是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通过短期托养、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居家上门等方式,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居家失能、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定期探访、技能培训、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打造“遂昌居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2020年6月底前,依托市大数据中心,整合96345便民服务平台,建成运行 “遂昌居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服务对象申请、评估审批、智能派单、规范服务、跟踪回访、审核支付等闭环式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养老服务,实现政府审批监管、企业服务操作和社会供需对接的一网服务。同时,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机制和应用制度,以激励为导向,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行业领军人才计划,突出养老管理骨干和机构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康复护理师、社工师的教育培训;大力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开展“校企合作”计划,在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2020年底前建成1家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立养老从业人员激励机制,设立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项目。以赛促训,积极开展全县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
(六)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合作,推进“康养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90%的公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集约利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床位,为城乡社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深化家庭签约医生对老年人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七)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到2020年底之前要培育、发展1家养老服务专业评估机构,重点开展老年人护理需求等级评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等领域的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与政策扶持挂钩。2020年全面开展老年人护理需求等级和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等评估工作。
(八)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一是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20年6月底前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期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因地制宜编制完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突出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敬老院规划布点,促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融合发展。二是整合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通过“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落实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布点。2019年全县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1家;2020年全县再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2家。三是落实新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政策。新建小区按套内建筑面积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用房;政府闲置房产优先无偿用于养老服务。(配套建设政策由新出台的《遂昌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给予明确)。四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巩固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营。2019年全县累计建成11个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年全县再新增5个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争取提前1年完成全省养老民生实事,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五是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遂昌县以试点为契机,通过开展适老化改造,实现重点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丽水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2020年底前全县完成30户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具体户数以市里文件为准)
(九)探索山区特色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创新关爱留守老人新模式。坚持党建统领,探索创新以政府购买服务、“银龄互助”和志愿帮扶“三位一体”的山区留守老人居家养老新模式。充分发挥当地乡贤和老医生、老教师、老党员等优势,建立完善山区留守老人定期巡访、互助养老、结对帮扶等关爱服务机制。二探索建立具有遂昌特色、符合山区特点的农村养老新模式。积极探索符合山区特点的家庭式自助互养的农村养老新模式,推广“古楼颐华养老院”模式,即利用自家民房改建成小型养老院,弥补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发挥农村空闲劳动力作用,实现就近就地养老,力争在2020年前每个乡镇都能培育一家小型的家庭养老院;推广柘岱口尹家村利用原有学校、照料中心或旧厂房等改建小型养老院的做法,探索遂昌特色的农村养老之路。
(十)探索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以大型养老机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为载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相互间衔接,形成分层分类康养服务的格局。建立健全康养服务人员培训机制,建立岗前培训、岗中培训、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康养培训体系。依托县域性、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展示、租赁、销售等服务,健全康复辅助器具租售服务体系。组织制订本地区康复护理服务项目名录和标准,探索康养服务与医保、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相互衔接的支付保障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12月—2020年1月)。成立遂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任务。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和分工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2020年2月-2020年8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实施。建立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2020年9月—11月)。各责任单位形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接受上级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政府投入、社会资本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所需资金。出台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大舆论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等载体,加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措施的宣传,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广泛宣传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创新典型、创新模式、良好成效,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指导。县府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按照相关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各单位也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清单,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附件:1.遂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工
2.遂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遂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试点项目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建立政府领导、 部门分工 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 |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养老服务政府绩效考评体系。(2020年1底前) |
县民政局 |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 |
1.切实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所需资金。(2020年4月前) 2.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2020年4月前) |
县财政局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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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台《遂昌县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6月底) |
县民政局 |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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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
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评估,建立数据库;制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2020年12月底前) |
县民政局 |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残联 |
5 |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 服务社会化发展 |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和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20年底前) |
县民政局 |
县财政局 |
6 |
继续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规范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基金使用管理。(2020年12月底前) |
县民政局 |
县财政局
|
|
7 |
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2020年底前)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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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打造“丽水居养”智慧 养老服务平台 |
依托市大数据中心,整合96345便民服务平台,建成运行“丽水居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2020年12月底前) |
县民政局 |
县发改局 |
9 |
加强养老服务 人才队伍建设 |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合作机制、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底前) |
民政局 |
县人力社保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发改局 |
10 |
推动医养结合工作 |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合作,加强健康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医养结合服务。(2020年底前)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民政局 县医保局 |
12 |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
编制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2020年6月底前) |
县民政局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国资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
13 |
整合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建设。(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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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落实新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政策。(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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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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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县民政局 |
县建设局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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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展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2020年底前) |
县建设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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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探索推进“康养 联合体” 建设 |
开展“康养联合体”试点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2020年底前) |
县民政局 |
县卫生健康局 县医保局 |
附件2
遂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遂昌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 刚
副组长:王向荣
成 员:吴樟根(县府办)
蓝一平(县民政局)
金 飞(县财政局)
潘光明(县发改局)
徐春球(县委宣传部)
雷伟东(县人力社保局)
王坚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苏 欣(县建设局)
邱根松(县教育局)
吴华军(县卫生健康局)
曹 昱(县残联理事长)
邱小松(县国投集团)
周世岳(县市场监管局)
朱立军(县医疗保障局)
周根旺(县应急管理局)
余仙青(县民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蓝一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仙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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