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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遂民发〔2020〕12号
索引号:2662577/2020-66697 生成时间:2020-03-24 14:36:48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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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多地防控措施明显升级。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封闭式管理的通知》要求以及民政部颁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的45条具体措施,现就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实施最严格封闭管理 

  做到四个一律:1.一律暂停接收新入住老人。2. 入住老人一律不得外出(生病治疗除外)。3.外部人员(含老人家属、亲戚、朋友)一律不得入院探访。4.管理工作人员一律入住养老机构,不得外出。 

  各类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均不应进入院内。暂停失能失智老年人返院。经常外出看病的老年人,采取让其子女接回居家养老或联系医院住院治疗。春节后返岗的护理员,进行严格的询问;凡是来自疫区、接触过疫情高危人员或者乘坐过公共交通的,先自我隔离观察,且不得居住在养老院内。 

  二、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监管 

  1.对入住老人和管理工作人员做到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 

  2.严格每日消毒制度,加强养老机构环境消杀,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 

  3.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既要检查封闭式管理的落实情况,也要帮助解决封闭式管理后的困难问题。养老院不论公办的,还是民办的,都要服务好、保障好,帮助其解决管控升级后养老院自身比较难以解决的生活和工作实际困难,让养老院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让老年人家属“放心托付”,让护理员“安心服务”。 

  三、组织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在院老年人文化生活,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鼓励院内老年人利用空间开展体育锻炼,特别是开展适宜的室外活动,增强身体抵抗能力。 

    四、及时上报经验做法。各地在封闭式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以便全县推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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