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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遂昌县柘岱口乡五星村占庄38号滑坡等15个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现就起草的《关于划定遂昌县柘岱口乡五星村占庄38号滑坡等15
一、《关于划定遂昌县柘岱口乡五星村占庄38号滑坡等15个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必要性、可行性
遂昌县柘岱口乡五星村占庄38号滑坡等1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和浙江智卓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查论证意见,必须实施综合治理、避让搬迁,需对1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范围进行公告。
二、《关于划定遂昌县柘岱口乡五星村占庄38号滑坡等15个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起草程序
该文件于2019年12月由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初稿;2020年1月9日地质专家对1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论证确定;2020年2月14日在中国遂昌政府网公开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
三、《关于划定遂昌县柘岱口乡五星村占庄38号滑坡等15个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涉法内容
该文件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主要有:文件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一是危险区范围:以红线图区域为危险区范围。二是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