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招商选资中介机构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招商引资是当前地方政府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国际资本流出及区域竞争等因素影响,我县招商引资面临困难加剧,传统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局面。为有效破解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着投资人资源匮乏、市场信息不对称、信息发布渠道不通畅、招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方式方法不完善等情况,迫切需要创新招商引资新模式、新策略、新方法。因此,我县尝试制定中介招商奖励办法,利用投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资源信息广、专业性强的优势,积极开展中介招商。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适用范围
中介机构的对象是与我县签订合作协议的各类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组织。招引的项目要求是符合省市县产业鼓励和允许类的生态工业项目和各产业的外资项目。
四、核心内容解读
(一)哪些中介机构可享受奖励
与县招商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境内外各类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组织可享受奖励。需要注意:项目投资方不列入中介机构奖励对象。
(二)符合奖励的条件及限制范围
1.可享受奖励的招商项目资金是指从县外、境外引进的非财政性投资。
2招商项目分两类:(1)内资项目,仅针对生态工业项目,该项目需是省、市、县产业鼓励和允许类的项目;项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 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省控标准。(2)外资项目不区分产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 100万美元以上,包括已落户遂昌项目新增扩股到位资金 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3.通过中介机构招商选资引进的县外企业,在遂昌县域内需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
4.有下列情况的,不属于奖励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矿山资源采选和粗加工,光伏、风电、水电以及相关文件明确不列入招商引资考核的项目。
(三)奖励标准
1.内资项目:投资方要通过“标准地”方式取得的项目用地,实际取得项目用地价格(扣除奖励返还部分后)不低于15万元/亩的,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实际取得项目用地价格(扣除奖励返还部分后)低于15万元/亩的,每亩按上述奖励标准进行扣减。
2.外资项目:按每实际到位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
3.对于引进项目是由整体引进至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上市地在境内除新三板以外的上市公司控股企业、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企业、中国500 强企业、世界500 强企业投资项目,将计算出的奖励金额分别乘上1.1、1.2、1.3、1.4、1.5系数进行奖励。
4.单个项目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四)奖励程序
奖励程序由项目认定、项目申报、项目审核、奖励资金拨付等环节组成。
第一步,对申请奖励的中介方进行认定。由该项目工作由领导小组和投资方共同完成。中介方需提供项目投资方真实合法的资信证明材料,且中介方是全程参与项目洽谈至项目落地生效,为争取项目签约落地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第二步,符合奖励条件的中介方自主开展申报。中介机构需在项目引进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县招商中介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招商服务中心)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介方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遂昌县招商引资中介机构认定表》;
(3)投资方及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的招商引资合同复印件;
(5)中介机构若是两个及以上的,提供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奖金分配比例的说明材料。
(6)材料真实性申明。
第三步,审核。由县招商中介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意见提交县招商中介奖励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遂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第四步,奖励资金兑现,分内资项目和外资项目。
1.内资项目奖励分两个阶段兑现:第一阶段,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且自土建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入园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面积计算奖励金额的40%给予奖励。第二阶段,项目整体根据合同(我县与投资方签订的入园协议)约定如期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县招商中介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部门,根据中介机构提供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后,给予剩余部分资金奖励。
2.外资项目以实际到位资金计奖,经经济商务部门认定的外资实际到位后,奖励由中介方申请后一次性发放。
3.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招商服务中心完成发放(其中,涉及县工业园区内的生态工业项目由县工业园区拨付到县招商服务中心完成发放)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遂昌县招商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