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遂昌县殡仪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浙民事〔2020〕3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请你们对照整治的重点范围进行自查,按要求填写《遂昌县殡葬服务机构自查和检查表》,于5月31日前上交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县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6月上旬开展对各殡仪服务机构的检查和抽查,6月下旬进行全面整改落实,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整治的重点范围
(一)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不规范,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费用,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二)出售花圈、骨灰盒等丧葬用品价格偏高、强买强卖、诱导消费、捆绑消费;
(三)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四)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应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存在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五)乡村公益性公墓违规出售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的行为。
附件:1.殡葬服务机构自查和检查表1(殡仪馆填报)
2.殡葬服务机构自查和检查表2(乡镇街道填报)
联系人:张国峰 联系电话:8123622
遂昌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
殡葬服务机构自查和检查表1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服务机构 | 名称 | 投资建设 主体 | 运营 主体 | 收费项目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核价 | 检查 项目 | 发现 问题 | 整改情况 | 合计 数量 |
殡仪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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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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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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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县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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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殡葬服务机构根据本地区实有数量填写,表格栏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行数。2、投资建设主体分为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建设(占比情况)。3、运营主体分为事业单位、国企、民企或民办非企业等主体运营。3、检查项目对照整治的6个重点范围。4、殡仪服务机构的合计数量分类填写在合计栏内。
附件2
殡葬服务机构自查和检查表2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服务机构 | 名称 | 投资建设 主体 | 运营 主体 | 收费项目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核价 | 检查 项目 | 发现 问题 | 整改情况 | 合计 数量 |
公益性公墓(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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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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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堂(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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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殡葬服务机构根据本乡镇(街道)实有数量填写,表格栏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行数(如某乡镇有1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逐一填写)。2、投资建设主体分为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建设(占比情况)。3、运营主体分为事业单位、国企、民企或民办非企业等主体运营。3、检查项目对照整治的6个重点范围。4、殡仪服务机构的合计数量分类填写在合计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