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枯死松树清理质量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牛头山林场:
目前,我县已基本完成2019-2020年度枯死松树清理任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精神,确保枯死松树清理质量,促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依据县政府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责任书要求,针对省、市核查组对我县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枯死松树清理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枯死松树清理质量督查工作:
1、由遂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去冬今春枯死松树清理质量工作进行督查。
第一组: 黄徐骏、雷水清、钟法高,三仁乡;
第二组: 姚慧俊、高建明、刘建锋,新路湾镇;
第三组: 王卫东、朱明坤、李宝金,濂竹乡;
第四组: 温丛育、黄文仕、曹 华,妙高街道;
第五组: 毛达民、刘仙石玄、张文斌,妙高街道;
第六组: 徐真旺、缪国俊、叶伟平、林江勇,云峰街道。
资料组: 付红梅、陈月美,汇总各督查组上报资料。
2、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去冬今春枯死松树清理质量情况,对每个乡镇所有除治山场(小班)进行督查,于5月15前完成督查工作。
二、清理质量要求:
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要求,对照《枯死松木清理合同》,枯死松木清理要求:
1、枯死松木全部进行清理,不能遗漏。
2、在采伐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伐桩高度不得超过 5厘米。
3、所有枯死松木清理的山场,对直径超过1厘米的松枝桠等要全部清理或处理掉。
三、督查结果的作用:
本次督查将作为相关乡镇(街道)、林场松材线虫病工作责任考核主要依据,及专业队清理质量、诚信考核依据。
遂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