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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遂政发〔2020〕36号
索引号:2662104/2020-67735 生成时间:2020-06-12 15:52:59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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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0年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合理控制政府投资负债规模,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在县发改部门制定的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计划基础上,结合收入筹集情况,以“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行编制,服务我县“一城五区”生产力布局和“八大战役”建设,充分体现有效投资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二、编制范围

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1.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支出,包括新建、续建、完工项目等;

2.政府统筹支出,包括规划及项目前期经费、项目预留金、修缮经费、审价费、代建费等。

三、支出预算

2020年资金预算安排总支出489305万元,其中县级财力安排支出46540万元。具体如下:

1.项目支出:安排总支出473205万元,其中县级财力安排支出30440万元;

2.政府统筹支出:安排总支出16100万元,其中县级财力安排支出16100万元(2020年扩大有效投资“计划”不包含此部分)。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责任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县政府下达的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切实加强投资成本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随意突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相关规定报批。要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把好安全生产关,确保建设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2.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筹集、下达工作,对当年未开工或不再实施的项目,应及时做好预算调减;各国有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国企投资项目自有资金筹集工作;县发改部门要抓好项目前期经费和规划经费的分配、审核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的监督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督查等工作。

3.具体的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参照2020年扩大有效投资“计划”。

 

附件:1.遂昌县2020年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总资金情况表(另附)

      2.遂昌县2020年政府及国企投资项目资金预算汇总表(另附)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052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1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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