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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遂民发〔2020〕42号
索引号:2662577/2020-66719 生成时间:2020-07-13 11:00:31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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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2019年,遂昌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民政工作新使命、新要求,充分履行最底线民生保障、最基本社会服务、最基础社区治理和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全面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精准高效,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备。 

  1.兜底工作更加精准。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年复核低保20663109人,新增低保对象469人,退出低保对象1114人,近亲属备案122188人,银行卡代管备案6365人,入户走访21593245人。 

  2.民生保障更加厚密。实施“焕新乐园”公益项目,全面完成50户低保家庭儿童居住环境进行改造;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强化留守儿童信息管理,截止12月底全县孤儿、困境儿童144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238.19万元,建成儿童之家11家。开展福彩暖万家”系列活动,50名孤困少年儿童、10名困难大学新生、20名困难环卫工人、100名孤寡、空巢、低保老人受益救助资金32万元。 

  3.主动救助更加高效。81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9240/年,从700/.人提高到770/.人,增幅10%,全县低保在册41495927人,低保边缘对象24554675人,发放低保金3216.9928万元;临时救助105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6万元;特困人员311人,其中集中供养224人,分散供养78人,委托供养9人,发放救助金461.599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5人次35万元,其中外省接回1人次,护送返乡3人次,医疗救助1人次。  

  (二)立足提档升级,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公建民营县颐养中心运营管理,入住老人146人。全年新增3家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270余张,我县累计建成社会养老床位数2960张,占比为56.6/每千名老人。加快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妙高、湖山、王村口3已基本完工。 

  2.扎实开展民生实事。巩固2018年养老领域民生实事配送餐服务成果,发放184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资金169.5万元;建成新路湾、石练、湖山、北界、蔡源、安口等6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建成11家;完成城东养老中心东红护理院1家嵌入式养老机构。 

  3.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先后在大柘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妙高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办家庭照护人员培训班,共有200余人参加培训。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加强南湖、宁波养老服务合作交流,签订协议书,组织30名养老护理员到宁波小柏家护养老中心学习5天。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发放养老服务补贴43.84万元。 

  (三)以创新为源泉,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1.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年新增社会组织登记16家,注销登记9家,全县累计登记备案社会组织1816家,其中备案社会组织1538家。2019年度应参加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239家,178家社会组织已网上提交年检报告书完成了年检,年检率74.48%。委托遂昌遂丰联合会计师事务办理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全年办理社会组织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14起,为社会组织减轻资金28000元。成立了遂昌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超过350平米,承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教育培训功能,现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执法检查14家社会组织和1家养老机构。 

  2.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首次明确将社会工作师考试通过人数列入对各部门、乡镇的平安考核,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达352人,举办社会工作师考前辅导培训班,通过人数65人,超额完成考核指标。选派了5名基层社工全市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参加的培训班,选派叶坦社区主任为社工领军人物参加在杭州举行的全省社工人才队伍实训进修,全面提升我县社工人才的实际操作技能。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全县注册者总数达59318人,志愿服务总时数128563.6小时,投入志愿服务资金12万元,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总人数逾1730人。 

  3.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石练镇被省民政厅发文确认为第二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石练镇淤溪村、大柘镇柘溪上村、妙高街道东峰村等3个农村社区列入首批省级农村引领型社区名单。印发了《遂昌县民政局关于成立清廉村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清廉村居试点工作检查指导组,深入各乡镇(街道)指导试点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营造农村社区清朗的社会环境。全年无一例涉黑线索,处理县扫黑办交办5例。全面推进村(社区)减负工作,摘除室外服务标识牌24块、室内功能室指示牌45块,下墙制度清理数91条。 

  (四)以规范为准绳,优化公共服务职能。 

  1.继续深化殡葬改革。2019年,全县共火化遗体1674具,火化率100%,减免殡葬费用96.37万元。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我县无一例违法违规私建大坟情况;清明期间推出鲜花换鞭炮纸钱活动,兑换鲜花3000余盆(束),全年提升村级公墓68处补助95.3万元。我县首例骨灰海葬在舟山举行。投资228.66万元,完成新建守灵室和配套家属休息室及配电增容工程;投资228.96万元,完成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安装使用;完成殡仪馆、公墓迁建选址工作。 

  2.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全市率先推出“婚育户”联办,实现婚姻登记关联事项“一件事”办理,自联办以来,“婚育户”三部门联办94件,“婚育”两部门联办529件。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338对,离婚登记615对,补发婚姻证件1124本,处理瑕疵婚姻16件;根据《浙江省收养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委托丽水市养老服务评估中心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全年完成20例收养申请人的评估工作,其中评估合格16例、已办理收养登记证16例、不合格4例,法办理弃婴收养登记16起。 

  3.规范开展区划地名管理。全年共办理门牌事项1732件、地名核准事项21件、地名证明事项10件、设置地名标志1243块。完成《遂昌县地名志》征求意见稿已打印,完成出版《遂昌县地名故事》,完成《中国地名词典第一部分-遂昌部分词条》、《中国地名词典第二-八部分-遂昌部分词目》、《浙江省地名志-遂昌部分词条》的编写工作。完成衢州市和丽水市行政区域界线4号、5号、7号、9号桩的外业联合检查工作。 

  (五)立足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清廉民政。 

  1.强化学习教育。以“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为抓手,开展红色教育课、专题研讨、知识竞赛、主题征文、平安清明、重走红军路等一系列活动,同时,以周一夜学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为平台,传达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纪委有关通报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宣传教育,汲取浙西南革命精神营养,扛起新时代担当之责 

  2.加强作风建设。制定了《2019年党风廉政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2份。制订完善了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请销假制度、局党组班子会议常态议题制度、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作风建设督查制度、违反作风纪律处罚制度、领导干部联系乡镇等制度。完善廉政风险权力运行机制,查找廉政风险点共104个,落实防控措施128条,将个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张贴在办公室门口岗位牌上,做到时刻提醒,接受监督。围绕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内容及工作要求,制定方案,通过建设“清廉救助”“清廉养老”“清廉殡葬”“清廉村居”,努力打造清廉民政。 

  3.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机构改革,划转事项48项,截止目前,所有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除例外事项外100%实现网上办,90%以上事项实现跑零次;即办率达从去年的18.87%提升到94.83%以上,政务服务承诺压缩比从45%提升到94%,除例外事项外掌上办实现率从23.68%提升到100%,材料电子化率从55.26%提升到99%。为群众提供预约服务70余次,上门服务10多次,延时服务80多次。 

  4.推进智慧民政信息化。智慧民政信息化一期项目总投资393万元,周期1年(20194-20204月),以“一中心”、“三平台”的核心思想,建设数据归集中心、民政数据分析平台、民政业务工作平台、民政服务平台,同时做好“最多跑一次”的数据共享服务。该项目于201910月启动实施,目前已完成初步验收,已投入试运行。明年将完成智慧民政一期项目验收,做好一期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智慧民政二期项目,创新养老机构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二、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遂昌县民政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创新体制机制,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民生底线,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上有新作为。 

  1.强化扶贫攻坚兜底保障。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大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力度,落实好全县低保标准提高10%,达到850/月·人。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落实困难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独列户纳入低保规定。建立多维度贫困指标测算体系,推进救助关口前移。 

  2.实施精准高效救助。深入推进智慧民政信息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救助项目协同办理,救助数据即时归集,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对象精准认定、绩效精准评估。加强临时救助资金保障,加大救助力度,推进分级审批制度的落实,拨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救助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群众,真正实现“救急难”。 

  3.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完善儿童保障体系,加强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实施完成低保家庭“焕新乐园”10家,建成“儿童之家”6家,累计完成18家,实现乡镇级全覆盖,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保障水平。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寻亲力度。 

  (二)深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上有新作为。 

  1.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工程。推进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家;利用新建小区配建、闲置政府办公楼、学校和卫生院等国有资产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2家;完成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0户;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标准化运行,完善助餐配送餐长效运行机制。完善机构建设补助政策、老人养老享受补助政策、困难老人养老兜底保障政策等。 

  2.推动养老机构监管服务双提升。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执行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实现养老院28项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整改,建立养老机构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享受床位建设补贴与运营补贴;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属性,2020年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占比达到80%;完成王村口、湖山2个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后续工作并投入使用,启动遂昌县北界敬老院迁建工程。 

  3.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补短”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加强与宁波、南湖等地山海协作养老服务合作,依托宁波、南湖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开展联动培训,送教上门、问海借力等方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实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完成家庭照护者培训500人次以上。(三)深化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有新作为。 

  1.强化基层治理管理模式。高质量完成十二届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探索优化社区治理模式,助推未来社区建设。建成石练镇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制定出台《遂昌县完善优化大搬快聚等转移群体的社区化管理实施方案》,创新社区化管理方式,优化社区服务,保障大搬快聚转移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益。新建城市社区2个,建成委托城市社区3个,村民自治管理模式5个,切实保障安置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益,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2.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坚持党建引领,明确各类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党委、属地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管理职责,深入推进各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和动态赋权机制,以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把好社会组织准入关;以规范内部治理、规范收费(筹款)行为和按照章程设定范围开展活动为重点强化引导,把好社会组织年检关。 

    3.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社区人员配备、工资待遇、办公用房等。进一步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保障制度,规范和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标准;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职数并统一招聘调配。加快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全年新增持证社会工作者60名以上,加快志愿服务和管理机制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发展。 

  (四)深化完善专项服务工作,在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上有新作为。 

  1.推进婚姻、收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深化“互联网+婚姻服务”,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创建3A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继续开展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和免费收养登记。深入推进结婚生育户“一件事”联办,实现婚姻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和省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2.推进区划地名专项管理服务。继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完成《国家标准地名志》《浙江省标准地名词典(下卷)》遂昌县稿相关工作,完成《遂昌县地名志》出版,完成古院、后江、吴乐畈区块新建道路命名工作。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2015-2019,继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3.完善殡葬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倡导绿色文明生态安葬。积极推行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大力建设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和节地生态墓园,全县乡镇(街道)节地生态安葬点覆盖率达到40%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8%以上。推进殡仪馆迁建工程,开展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力争20208月动工建设。深化殡葬惠民政策,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加强殡仪馆服务管理,提升殡服务水平。 

  (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1.深化“清廉民政”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永恒的课题,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纪律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资金、福彩公益金等各类民生资金,坚决查处和纠正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 

  2.深化“数字民政”建设。统筹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全面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集成化。以民政服务“码上办”为主抓手,全面贯通社会救助“码上协同”、社会组织“码上通办”、身后事“码上联办”等12条线“码上办”服务;以“一件事”改革为依托,推动一站服务,一证通办,码上联办的业务办理模式,完成智慧民政信息化一期项目,并投入使用,启动实施智慧民政二期项目,不断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提升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3.深化“法治民政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民政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风险性和廉洁性审查评估机制,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全员集体学法制度,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掌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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