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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卫发〔2020〕42号
生成时间:2020-07-15 09:19:50 索引号:2662358/2020-136922 文号:遂卫发〔2020〕42号 有效性:有效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0/7/15/art_1229365235_2178032.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遂昌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2019-2030年)》《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推动癌症早诊早治,省政府将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列为浙江省2020年十方面民生实事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癌症防治体系,逐步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结直肠癌筛查工作机制,提升结直肠癌规范化诊治能力。提高居民结直肠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居民主动参与筛查意识。提高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早诊率和治疗率,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率和未来发病率。

(二)具体目标。到2025年,筛查人群结直肠癌早诊率达60%以上,结直肠癌5年生存率达62.5%以上,结直肠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到2030年,筛查人群结直肠癌早诊率达65%以上,结直肠癌5年生存率达65.5%以上,结直肠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二、任务要求

(一)目标人群。遂昌县户籍50-74周岁的居民。即2020年度筛查对象为1946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群,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今后以此类推。

(二)工作任务。为目标人群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内目标人群、服务能力、结直肠癌发病谱等因素,合理安排年度任务(2020年度任务见附件2)。

(三)实施时间。自2020年开始,每年4月前启动,至12月底完成当年筛查任务。其中当年10月底前完成现场筛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肠镜检查,12月底前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四)技术方案。为规范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工作,各地结合实际,按照《浙江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技术方案》执行。

三、项目内容

(一)前期准备。广泛宣传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提高目标人群项目依从性;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筛查技术、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培训。

(二)调查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评估居民结直肠癌患病风险,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是否存在结直肠癌高危因素,高危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吸烟史、体质指数、结直肠息肉史、一级亲属结直肠癌病史和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史等。问卷调查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三)粪便潜血试验。为居民提供粪便潜血试验检测,检测结果分为阴性和阳性,开展粪便潜血试验要与各类体检制度相衔接,避免重复检查。

(四)筛查结果告知。筛查结果分为筛查阴性和筛查阳性。筛查阴性为问卷调查评估中风险或低风险且粪便潜血试验阴性,筛查阳性为问卷调查评估高风险或粪便潜血试验阳性。筛查结果开展应及时告知居民。

(五)跟踪随访。对筛查阴性的居民定期开展健康指导、健康状况了解等随访。动员筛查阳性的居民行结直肠镜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对未行结直肠镜检查的居民要密切随访,引导其尽早就诊。对筛查发现的腺瘤和癌症患者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和康复情况随访。

四、筛查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我县人户分离的重点人群(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县域内可由相关乡镇通过委托书、微信等委托常住地乡镇负责筛查;县域外常住的需回户籍地筛查。

(二)信息保密原则。项目实施机构及人员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得向无关机构和人员透露相关信息和筛查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责任分工原则。各相关单位务必各尽其责,确保任务完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筛查环节,包括人群发动、目标人群摸底、高危评估和粪便潜血检测(胶体金法)和发放筛查结果告知书等。同时应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年度筛查目标人群清单,对人户分离的情况应在清单中备注,以便后期计算年度筛查参与率。肠镜检查原则上按县域医共体分片,结合目标人群意愿,由我县相应县级医院承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要配备肠镜检查前药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是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结直肠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和协调推进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统筹整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定定点筛查机构,开展督导和评估等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政府、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基层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协调、组织落实具体工作安排,做好筛查对象的排摸登记、宣传发动、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结果告知、跟踪随访等工作。

(二)落实经费预算。筛查项目纳入其他地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开展所需调查评估、粪便潜血试验、跟踪随访、项目宣传等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三)做好技术指导。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结直肠癌防治科普材料编写,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适宜技术的推广等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以项目开展为契机,广泛宣传包括结直肠癌在内的癌症防治知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完善结直肠癌防治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普及癌症防治核心知识,引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家庭-社区-单位-医院-媒体”五位一体的结直肠癌防治知识普及行动。鼓励适龄居民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五)规范信息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将相关数据录入或反馈至浙江省结直肠癌筛查信息系统,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在做好相关数据保密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结直肠癌筛查数据进行认真分析评估。

(六)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长效机制,重点指标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做好肠镜检查医疗意外风险保障工作;强化督导,定期通报,协同推进,切实维护重点人群健康权益。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

2.2020年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任务数


附件1:

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0年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民生实事项目,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特成立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吴华军

副组长:叶水福  詹义星  阙建伟  

成  员:尹凌华  符建平  王  俊  刘如兰  尹玲玲 

廖光法  柳伟英  李美玲  俞骏程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叶水福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技术指导组和督查评估组。

一、技术指导组

组  长:王  俊

成  员:袁丽晴  尹玲玲  廖光法  李慧琴

二、督查评估组

组  长:叶水福

成  员:尹凌华  俞骏程  李美玲  周文龙  唐英芳 

刘如兰  何根云  尹玲玲


附件2:

2020年遂昌县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

项目任务数

乡镇名称

户籍人口数

50-74周岁目标人群数

2020年应筛查人数

结肠镜检查任务数

 
 
 

妙高社区

51216

4768

2384

118

 

妙高中心

13536

1253

626

31

 

云峰街道

22982

2141

1071

53

 

新路湾镇

11615

1091

545

27

 

北界镇

8898

808

404

20

 

金竹镇

13742

1293

646

32

 

大柘镇

14410

1333

667

33

 

石练镇

12293

1131

566

28

 

王村口镇

8919

848

424

21

 

黄沙腰镇

7856

727

364

18

 

三仁乡

8455

768

384

19

 

濂竹乡

4040

364

182

9

 

应村乡

8119

768

384

19

 

高坪乡

5799

525

263

13

 

湖山乡

9508

889

444

22

 

蔡源乡

3320

323

162

8

 

焦滩乡

2948

283

141

7

 

龙洋乡

4252

404

202

10

 

柘岱口乡

6825

646

323

16

 

西畈乡

4288

404

202

10

 

垵口乡

7100

646

323

16

 

遂昌县

230121

21413

10707

530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发

附件:遂卫发【2020】42号.ceb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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