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遂昌县声环境保护工作。
二、草拟经过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915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要求,结合遂昌县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制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三、主要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5年01月0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44号);
(4)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号,2010年1月11日;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年1月1日执行;
(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0月1日执行;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国家环境保护部2013年3月1日实施;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0月1日执行;
(1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0月1日执行;
(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1日实施;
(12)《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及修改方案,原国家环保总局,1991年3月1日执行;
(13)《遂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文件;
(14)《遂昌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15)《遂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6年调整)。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前言,二、总则,三、基本概况,四、《遂昌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简述,五、遂昌县城区环境噪声现状及分析,六、遂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七、声环境功能区划定结果的可行性分析,八、声环境功能区划控制措施及对策。
范围。遂昌县城区及其他20个乡镇集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