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 ·书面申请
  • ·网上申请
  • 信件查询

    查询编号: 查询密码:

关于开展工矿商贸领域“战高温、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街办发〔2020〕31号
生成时间:2020-08-14 16:23:40 发布机构:云峰街道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辖区各企业、各部门(站所)、街道各科室:

当前正值高温酷暑时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为切实加强工矿商贸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云峰街道范围开展工矿商贸领域“战高温、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大排査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抓大排查、目标导向抓大整治、结果导向抓大执法,整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切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云峰街道乃至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  行动时间:

7月20日一9月30日。

(二)工作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场所两企业”、高温落融金属作业企业、矿山、尾矿库等工矿商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以下情况:

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1)作业场所危险因素辨识情况;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建设情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作业方案审批制度、监护人制度落实情况;

(3)作业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隔断、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电气、出入口、监护);

(4)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专项安全培训情况;

(5)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场所抢救器具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外委作业签署安全协议并进行现场监督情况。

2.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

(1)建构筑物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除尘系统是否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

(3)防火防爆是否按规范执行;

(4)粉尘是否按规定规范清理。

3.喷涂作业场所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2)喷涂场所所有导电部件、排气管、喷漆设备、被喷涂的工件、供漆容器及输漆管路是否可靠接地;

(3)油漆、稀释剂等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是否设置醒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标志;

(4)动火等危险作业管控情况。

4.液氨制冷企业

(1)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等安全设施是否设置到位,是否维护保养完好;

(2)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应是否设置切断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并有警示标识;

(3)氨制冷机房是否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装置。当制冷系统发生事故被切断电源时,能否保证事故排风装置的可靠供电;

(4)氨制冷机房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供水系统;

(5)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所的门是否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且数量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离开;

(6)氨制冷机房是否设置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氨气浓度传感器是否装设在氨制冷机组及贮存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7)是否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5.金属冶炼企业

(1)新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2)煤气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情况;

(3)是否存在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

(4)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配备情况;

(5)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淘汰落后煤气的生产设备。

6.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

(1)建设项目没有依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2017年7月1日以后投产的金属冶炼项目);

(2)建(构)筑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有没有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震、防腐蚀、隔热等防护措施;有没有对承受重荷载、荷载发生变化或者受高温熔融金属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有没有定期对吊运、盛装熔融金属的吊具(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等)和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耳轴等)进行安全检查或探伤检测;

(4)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有非生产性积水、潮湿,或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高温工作的熔融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是否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冷却水系统是否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是否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7.地下矿山

(1)机械通风系统有效运行情况。高温季节尤其要加强通风,井下有人作业期间,必须保持主扇连续运转,掘进作业必须确保局部通风到位,确保作业场所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要求。

(2)安全出口情况。每个中段、采场必须保持2个及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严禁边掘边采。

(3)矿山防汛工作情况。高温季叠加台汛期,必须做好防汛工作防止矿山水害,暴雨预警期间,应停止井下作业。

(4)改善提高职工住宿条件。各矿山企业应积极改善职工住宿条件,职工宿舍应有风扇或空调等降温设施,保证下井职工睡眠充足。

8.露天矿山

(1)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应落实错时上班措施,避免中午上班作业;作业现场应提供盐开水、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清凉饮料和防暑用品,防止中暑情况发生。

(2)防高坠措施落实情况。台阶、道路路外等临崖处应有护栏等防坠落措施。

(3)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应及时巡查矿山边界截排水沟、台阶排水沟、矿山公路排水沟情况,及时修复破损、清理淤堵,确保排水通畅;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雨天停止作业。

(4)改善提高职工住宿条件。各矿山企业应积极改善职工住宿条件,职工宿舍应有风扇或空调等降温设施,保证职工睡眠充足。

9.尾矿库

(1)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排尾作业现场应准备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

(2)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雨期必须落实尾矿库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定期巡查尾矿库防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处置,库区水位超高必须停止排尾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改善值班条件。尾矿库值班室应配置空调、风扇和防暑药品。

(4)应急物资培训情况。各尾矿库应按照应急预案,配足应急物资,并按照预案规定的地点储存,保证需要时能立即调度使用。

10.危险化学品企业

(1)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抓好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的防晒、降温等措施的落实,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确保冷却喷淋装置运行正常。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加强储罐温度、压力监控,认真、及时处置每一个报警讯号。危险化学品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设施完好,化学品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

(4)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实行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检维修施工安全

(5)加强停产企业的管理,督促停产企业安排得力人员对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堆场等的巡防值守。加强停产企业开车复工管理,要督导企业对复工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复工生产。

(6)依法、合理组织生产,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预防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

(7)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五必查”安全管理。

(8)加强对生产和储存的自催化物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降温、通风等管控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云峰街道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建立联系企业的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职责,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切实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企业也要加强工作领导,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行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云峰街道也将充分利用安全第三方服务力量,对照工作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发现企业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不深入、安全整改和防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将联合县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将坚决停产整顿。

(三)加强长效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能力。

遂昌县人民政府云峰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应急管理局。

云峰街道综合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