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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11-12 11:29:16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遂昌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遂昌县金竹镇岭内村村委会主任李金根侵吞政策处理款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金根在协助金竹镇人民政府从事叶田地、破塘、天罗锅土地开发政策处理工作期间,侵吞政策处理款共计人民币11.89万元。2018年6月,李金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2、遂昌县湖山乡珠村畈村村委会主任梁国强违规从村集体账户中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7月,梁国强以虚列扶贫项目补贴的方式从村集体账户中套取资金5000元,用于支付违规招待的餐费;2016年6月,梁国强以虚列政策处理费的方式从村集体账户中套取资金4.88万元,其中3.2万元用于支付违规招待的餐费,1.68万元用于发放其个人汽油补贴。2018年8月,梁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及发放的补贴予以追回并退还村集体。

  3、遂昌县王村口镇弓桥头村村委会副主任毛水法侵害危旧房改造农户利益问题。2017年,弓桥头村低保户危旧房改造项目由村委会副主任毛水法负责施工,三户低保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款共计3.75万元,实际共花费3.1万元,结余6465元被毛水法个人留存。2018年6月,毛水法受到停职处理,同年8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结余资金退还低保户。

  4、遂昌县金竹镇龙溪村党支部书记朱志新、村委会主任翁建兵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违规报销餐费问题。龙溪村党支部书记朱志新、村委会主任翁建兵于2015年2月和12月分两次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1.4万元,用于违规报销餐费。2018年8月,朱志新、翁建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餐费退还村集体。

  5、遂昌县新路湾镇蕉川村报账员李作洪擅自将村集体资金归自己使用和出借他人使用问题。2013年至2016年,蕉川村两委将原二村茶山、毛竹山对外承包,共计承包款5.15万元。李作洪收到承包款后,擅自将其中3.2万元抵账村集体欠其款项,并将剩余1.95万元出借给他人。2018年9月,李作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