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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通报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案例

时间:2019-01-11 13:23:48      来源:丽水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近日,丽水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案例。
 
  1.丽水市农办(扶贫办)赴台考察福利化倾向问题。2013年至2017年,市农办(扶贫办)共安排10批次13人次因公赴台考察,其中安排驾驶员、文书、财务等无关人员4人次,存在福利化倾向。2018年11月,市农办(扶贫办)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孙苗受到诫勉处理,时任市农办(扶贫办)党组书记邢志行,分管领导江少伟、陈银龙作出书面检查,相关人员考察费用已退缴。
 
  2.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市括苍投资管理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8年,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市括苍投资管理公司违规给员工发放市内重点工程补贴共计10936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1月全额收缴。市纪委责令主管部门对杭州市括苍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锋作出诫勉处理。
 
  3.龙泉市水利局水利总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胡斌于2016年至2017年3月期间主持龙泉市水利总站工作,在市水利总站协助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完成某项目后,以临时工曾某某、林某某名义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领取劳务费和协助费14万元,并将该笔资金发放给市水利总站全体职工。2017年12月,胡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14万元已收缴。
 
  4.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7年,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每月通讯费300至500元;2017年度,违规发放夏粮入库奖金3500元。2018年10月,董事长兼经理王小伟、副董事长徐益勤、副经理褚文明均受到诫勉处理,违规发放款项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