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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遂应急发〔2020〕13号
索引号:2662956/2020-67580 生成时间:2020-08-25 14:59:27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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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夏季高温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事故频发, 613日台州市温岭发生油罐车爆炸事故,84日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发生特大爆炸。在全市工矿商贸领域“战高温、保安全”专项行动关键时期,我县工矿商贸领域又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浙江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通知》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于915日前向我局危化科上报隐患大排查和全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一般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大排查情况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安监站。

 

 

   

   

 

 
 

遂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0824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整治

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企业“低小散弱、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欠缺”等根源性问题,紧盯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中最关键问题和最薄弱环节;突出涉及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高浓度过氧化物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以及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危化品的企业(单位)。

二、整治时间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820910日)

(二)整治攻坚(2020910日至11月)

(三)总结提升(202012月)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重点排查以下24类安全隐患:

(1)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设立财务专户核算;

(3)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考核合格证;

(4) 是否配备或者聘用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

(5)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档案,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7)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9)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0)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是否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2)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3)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是否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是否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14)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临邻近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是否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和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15) 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16)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重点监管危化品设计储量超过10吨的企业和涉及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开展安全评价(2020年底前完成评价+确认);

17)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带储存经营、使用发证企业)是否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普查治理导则开展自查自纠;

18)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全省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内容;

19)是否按照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

20)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21)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并落实“战高温、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22)一般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照《浙江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3)一般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照《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开展自查自纠。

242019年以来企业一般工伤事故是否开展事故调查,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扎实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浙江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网上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网上培训网址https://www.zjaqxy.com/电脑端登入,也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网上学习,于930日前完成),面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915日前完成),930日前未完成线上线下安全培训的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文件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

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实行隐患闭环管理,隐患排查能力不足的企业要邀请评价机构或专家提供技术服务,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在企业自查自纠自改的基础上,我局将于915日至11月底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存储经营、使用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排查的24类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一律给予行政处罚。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安全对策措施的,一律挂牌督办并实施停产整改。

附件: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2、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

3、浙江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4、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电脑端操作手册

5、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手机端操作手册

6、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导则

7、浙江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通知

8、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

9、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

11、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的通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县府办、县经济商务局、妙高街道、云峰街道、石练镇、工业园区管委会


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4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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