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浙江遂昌圣豪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吨原矿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0-08-27 10:56:45 发布机构: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浙江遂昌圣豪矿业有限公司

日处理600吨原矿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处理600吨原矿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浙江遂昌圣豪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遂昌县湖山乡角坑弄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遂昌圣豪矿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200万元,位于遂昌县湖山乡角坑弄,占地面积33000m2,在原有工程角坑弄、白坛下选厂基础上整合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分级机、压滤机等设备进行技改,形成日处理600吨原矿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9600万元,利税2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遂昌县湖山乡角坑弄,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方位

距离(m

人口数量(户/人)

保护

大气环境

奕山村

SE

1400

91/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湖山村

NW

1100

430/1532

N

700

450/1542

兆坞村

SW

2500

67/256

塔路岭

SE

1600

90/280

牌坊门

SE

2200

70/239

塘垵

N

1000

85/300

建洋

SW

2300

72/260

珠村畈村

S

2400

360/1300

地表水

乌溪江(湖山湖)

E

60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尾矿废水Wc1、生活污水Wc2矿石堆场淋溶水Wc3和初期雨水Wc4等四部分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乌溪江,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池+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山林农肥,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不同废水均需要经收集后通过明管套明沟方式接入污水处理站,废水管网敷设采取“明管+管廊设置,明管铺设于管廊之内选用管材应充分考虑能承受一定的土方压力在施工中管材外表面以及法兰螺栓等必须采用沥青涂料等作防腐处理,防渗防腐材料采用环氧沥青煤二布五涂,该种材料具有高承载、耐腐蚀物理性能优越、快速硬化、成型性简捷等特点管沟内各废水收集管利用支架架空的铺设方式。因此,企业运营过程中,要确保将生产废水全部接入废水处理站,同时为及时发现废水管道的渗漏状况,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议在每个管段检查口处设置溢流检测井。在确保废水收集管道不发生破损的情况下,项目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类别。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气产污节点主要物料破碎、输送球磨过程产生的粉尘Gc1和装卸粉尘Gc2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项目最大占标率为:7.79%(生产部无组织排放的粉尘)1%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项目可直接引用估算模型预测结论进行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标准情况和预测结果,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因此,企业需要合理安排设备,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促使厂界噪声达标。主要措施如下:

①对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增加隔振垫,并尽量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位置,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其维修保养工作,注意对其主要转动摩擦部位加添润滑油。措施实施后可降低46dB

②对于水泵等一类机体辐射噪声较大的声源,可以采用隔声罩来降低它的噪声。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全封闭式隔声罩或局部封闭式隔声罩。措施实施后可降低1015dB

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上述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中,尾矿砂、废水沉淀污泥、废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均可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经企业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措施及要求

治理效果

废气

破碎筛分及球磨粉尘

项目中破碎、筛分、球磨采用湿式工艺,即采用水雾喷淋装置来降低粉尘产生量,产生的粉尘被水雾凝聚沉降。

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大部分削减削减,排放的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 标准要求。

装卸粉尘

在原矿仓内对矿石喷淋水加大矿石含水量。

废水

尾矿废水

进入尾矿库的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大部分返回生产系统,剩余部分达标排放。

排放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

经隔油沉渣池+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山林农肥,不外排

固体废物

尾矿砂

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

不外排

废水沉淀污泥

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

不外排

废包装桶

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

不外排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不外排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不外排

噪声

加强夜间管理,进一步强化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公用设施

雨水收集系统

完善厂区雨水收集系统。

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汇入生产系统。

矿石堆场

地面硬化,堆场设置明沟、挡墙等进行截流收集,将收集到的堆场淋溶水纳入尾矿库沉淀池,最终进入生产回用系统。

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遂昌圣豪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600吨原矿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位于遂昌县湖山乡角坑弄。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遂昌圣豪矿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傅先生,电话:13906786070,地址:遂昌县湖山乡角坑弄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

 

 

浙江遂昌圣豪矿业有限公司

2020827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