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9年,遂昌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战略布局,在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公共安全防护、打击违法犯罪、基层治理创新等公安工作中取得了卓越成绩。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及系列重大节日安保维稳任务,守住了遂昌不出事,遂昌人不出去惹事的目标;紧扣“一城五区”生产力布局、“八大战役”等中心工作,有力保障金岸区块城市更新项目、古院梅溪区块房屋征迁等重点项目推进;严管严治交通违法和防患排查整改, 2019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1.57%;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成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2019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3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信访优秀单位,2019年2月、2020年3月两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20年1月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考评通报总分第一,连续两年被丽水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优胜单位。2019年8月践行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获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批示表扬;“一格一警”工作、“最多跑一次”延伸服务、“破小案、保民安”等工作多次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经研究,决定给予遂昌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