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洋乡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龙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洋乡2020年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规范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乡班子会议通过,现将《龙洋乡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班子会议审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审议。
二、报送班子会的决策草案,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三、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
龙洋乡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九龙口生态堰坝建设项目 | 国务院的重大行政决策条例 | 公开征求意见 | 2020年05 月 |
合法性审查 | 2020年06 月 | |||
领导集体决策 | 2020年07 月 | |||
2 | 西泉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 国务院的重大行政决策条例 | 公开征求意见 | 2020年11月 |
合法性审查 | 2020年12月 | |||
领导集体决策 | 2021年0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