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奕山电灌站)
2020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奕山电灌站)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县奕山电灌站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湖山乡 | 遂昌县奕山电站有限公司 | 根据遂政抄字[2006]76号及湖山金竹两乡镇和工程沿线8个行政村座谈会纪要,将原遂昌县奕山电灌站技改为水电站,分两级建设,充分利用贏余水量,最大化发挥工程的效益,实行了电养水。奕山水电站主要任务为单一的水力发电,工程规模为五等小(二)型水电工程,工程属于Ⅴ等工程,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奕山水电站总装机容量700KW,年均总发电量89万kw·H,其中:奕山一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250KW,年平均发电量64万kw·H,年利用小时1800h;奕山二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KW,年平均发电量25万kw·H,年利用小时1500h。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生态环境:拦水堰区域应禁止进行营业性旅游开发活动,不得发展水面养殖业如进行养鸭和网箱养鱼等投饵养殖,但可采用水生生态控制技术如非投饵合理放流鱼类,对直源水体进行净化,以控制直源富营养化倾向和改善下游水体水质;电站厂区和拦水堰区边坡面、裸露地、闲置地、绿化用地、生活服务场地及周边空地、过境公路、临时设施场地、料场和弃碴废弃地应进行垦植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其中,厂区和生活服务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0%。 2.废水:为了避免对河水的污染,工程在电站厂房的生活区设置化粪池,对粪便定期消毒处理后外运,作当地农业生产有机肥,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根据奕山水电站所在河段的径流水文情势及河道特征,奕山水电站减水河段内无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环境和生物,为了保证下游用水,设置0.018m3/s的下泄流量,项目通过泄流闸来控制下泄生态流量。3.噪声:对发电机组的噪声采取消声措施,安装时考虑在其底部设减振垫,风口应朝内侧,并加安消声器,设置隔声罩,同时通风机敏感侧设不低于0.7m高的隔声屏障,减少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在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和废零部件由专业机构人员即时带回,因此项目仅外排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纳入湖山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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