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决算公开 >> 部门决算公开
遂昌县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7 10:30:15 来源:遂昌
字体大小: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遂昌县人民法院(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遂昌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律规定审判应由它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通过审判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2.审判法律规定的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3.负责审理决定再审、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待、处理案件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组织调研工作,调查研究审判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对策及时解决,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水平。

7.负责做好各项审判信息、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和诉讼费用及赃款、赃物等收缴工作。

8.接待案件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做好善后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缠诉和产生新的矛盾。

9.完成遂昌县党委、人大及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遂昌县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遂昌县人民法院(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275.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0.73万元,下降11.9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基建支出数比2018年度支出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68.9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39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9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2.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74.87万元,占收入合计7.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31万元,占78.66%;项目支出858.39万元,占21.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8.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54.57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比2018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1.58万元,下降11.8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基建支出数比2018年度支出数减少,且2019年基建支出于其他收入列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1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312.77万元,占85.6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99万元,占6.54%;卫生健康(类)支出133.2万元,占3.4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65.02万元,占4.2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94.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6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执行了上年度结余资金并追加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照预算数执行。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50.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了上年度结余资金并追加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74.97万元,支出决算为68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了上年度结余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收入与支出都在其他收入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照预算数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照预算数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87万元,支出决算为5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照预算数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17万元,支出决算为5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照预算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69万元,支出决算为4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按照预算数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9.5万元,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照预算数执行。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5.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按照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62万元,支出决算为5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5.7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第四季度部分公务接待费和车辆修理费用年底未及时结算,于2020年初支付。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4万元,占2.33%,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院长赴台交流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58万元,占69.3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2.47万元,下降50.53%,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两辆警车共计57.14万元,2019年购置一辆警车21.42万元,2019年部分车辆修理费用年底未及时结算,于2020年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占28.33%,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62万元,下降17.5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按规定执行接待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列支。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3.42万元,支出决算为41.58万元,完成预算的9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4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2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预算的95.3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办案人员的餐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按规定执行接待制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累计2,8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和其他法院办案人员的餐费等支出。接待2,800人次,50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遂昌县人民法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6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5%。

组织对“B02扫黑除恶工作经费”“C02办案业务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评价结果较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遂昌县人民法院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扫B02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及C02办案业务经费(省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B02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25人。其中,由代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结的全市影响最大的周丽武等人涉黑案,系全市首例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且无一上诉的案件,该案打压了邪气、弘扬了正气,获得市委主要领导和上级法院充分肯定。持续打击贪腐行为,依法审结葛正林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9年度,我院扫黑除恶经费项目执行情况良好,顺利完成绩效目标。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针对该项目的前期宣传不够,社会效益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引导媒体聚焦扫黑除恶攻坚的决策部署、有力举措、显著成效进行报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建议,依法制止借机恶意攻击行为。要全方位、整体性掀起新一轮宣传热潮,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入人心。

C02办案经费(省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执行数为20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院2019年全年共收各类案件8593件,其中,通过诉源治理,诉前化解纠纷1288件,万人成讼率降幅28.3%,居全市第一;立案受理各类案件7305件,结案7239件,同比分别下降15.3%和14.8%。我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46件,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全年案件结案率99.10%。二是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500余册,并开展以民营企业为债权人的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4715万元,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作用,受理破产案件4件,审结2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555.45万元,处置房屋土地面积5035平方米,释放闲置土地面积25亩。三是各类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9年我院省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执行情况良好,但省补办案经费尚有结余71041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发票未及时开具,造成资金尚有结余。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对项目资金预估更加合理和精准,督促相关科室和经手人及时报销相关票据。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C02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执行数为407.73万元,完成预算的90.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院2019年全年共收各类案件8593件,其中,通过诉源治理,诉前化解纠纷1288件,万人成讼率降幅28.3%,居全市第一;立案受理各类案件7305件,结案7239件,同比分别下降15.3%和14.8%。我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46件,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全年案件结案率99.10%。二是各类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100%。三是常态化开展“执行风暴”、“属地曝光”等专项行动,老赖曝光268人,布控632人,司法拘留79人,当场履行60余万元。公诉与自诉并行,严惩拒执犯罪,移送公安7件,自诉案件1件。与县纪委等多部门建立打击“公职老赖”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执结涉公职人员案件33件,执行到位240余万元,获省高院肯定,并以专刊形式向全省推广。深化全市首创的全科执行网格员制度,灵活运用“大小会诊”机制,助推执行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455件,执结3422件,同比分别下降6.3%和5.1 %,执行到位1.36亿元,执行四项核心指标居全省第一,执行整体工作居全市第二。四是2019年全年上缴罚没款797万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19年我院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执行情况较好,但办案经费尚有结余422686.47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的第二笔经费于19年11月底到位,相关发票又未及时开具,造成资金尚有结余。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对项目资金预估更加合理和精准,督促相关科室和经手人及时报销相关票据。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1.92万元,增长166.4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有追加预算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遂昌县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惊诧、公案、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惊诧等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行政事务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ZJGK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pdf
附件:ZJGK02 收入决算表(分单位)(公开02表).pdf
附件:ZJGK03 收入决算表(分科目)(公开03表).pdf
附件:ZJGK04 支出决算表(分单位)(公开04表).pdf
附件:ZJGK05 支出决算表(分科目)(公开05表).pdf
附件:ZJGK06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6表).pdf
附件:ZJGK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pdf
附件:ZJGK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公开08表).pdf
附件:ZJGK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pdf
附件:ZJGK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10表).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