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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昌县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11-15 11: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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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县级数字化改革,加强遂昌县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统筹管理,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改革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数改发〔2021〕2号)、《浙江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浙发改高技〔2020〕320号)、《丽水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0〕7号)、《丽水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牵头制定了《遂昌县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遂昌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区块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802室;邮编:323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39537275@qq.com。

联系电话:0578-8511104

 

 

遂昌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遂昌县政府投资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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