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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0期)

索引号:2662366/2021-146320 生成时间:2021-11-16 15:03:17 发布机构: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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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14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盛华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盛华米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3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遂昌县大柘镇大凤山27号对浙江盛华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盛华米酒(抽样编号为XC21331123311330416)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人申请复检,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向浙江盛华酿造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Y202112832A的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检查,该批不合格盛华米酒已无库存;当事人已启动召回,本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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