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遂昌县“把脉问诊查用工 对症开方促发展”企业劳动用工体检行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部署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根据省市《关于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遂昌县企业劳动用工体检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帮助企业查找自身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有的放矢进行整改和完善,从源头上规避用工风险,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劳动用工体检主要涵盖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资分配与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会建设和民主管理,劳动争议内部调处机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环境和文化设施建设,技能培训等内容。(劳动用工体检服务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主要对象
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开展企业名单见附件1
四、主要方式。
(1)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由人力社保、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抽调人员,以调研指导工作的形式为企业提供用工体检服务;(2)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用工体检;
五、主要流程。
(1)确定抽取开展用工体检行动的企业。(2)布置行动要求,明确自查标准。(3)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并上报相关材料。(4)县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对企业报告进行审查,按照评审标准评定等级。(采用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的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检报告)(5)开展抽查、回访工作,对劳动用工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合理化建议。
六、其他要求:
(1)各企业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本着自我检验的作风,实事求是开展自查,及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材料。各企业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将自查评审表上交到遂昌县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科(社保大楼302室)
(2)思想认识要到位,主动配合此项工作,对于不配合、不报、乱报的企业,联合审查组将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责依法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