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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遂市监发〔2021〕63号
生成时间:2021-11-29 11:07:47 发布机构: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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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1]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及省、市局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基本手段和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局下发的“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覆盖日常监管和特殊重点监管两个领域。在日常监管领域,要求原则上所有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在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后续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检查、处置,不纳入监管计划任务编制范畴。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落实年度抽查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对照省局《计划任务表》抽查事项和业务线工作要求,结合本县监管工作需求,制定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任务,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重点事项抽查不设上限,抽查事项覆盖率100%,重点领域监管依法实现全覆盖,跨部门监管率达到15%以上。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科室汇总各条线计划,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协调合并安排,形成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向社会公示并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二)实行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维护。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照省局要求,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梳理本业务条线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以及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个添加等方式,在抽查系统建立专项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维护;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科室对照省局建库标准,建立全局双随机抽查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维护,做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入尽入,确保全面准确。各业务科室实施双随机抽查时,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进行抽取。

(三)有序组织实施计划任务。各科室要积极运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关联模式,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企业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其中高、中风险企业双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50%,以有效提升问题检出率。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检查对象,可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各科室在组织实施监管计划任务时,要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要整合检查任务,加强内部协同,不同计划设置的任务抽取同一检查对象的,对不同任务进行合并,由任务执行单位一并实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执法检查人员数量不足等情形,可采取跨辖区联合执法等方式,因地制宜确定检查人员。可以通过现场、书面、网络、委托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检查,在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系统。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并在后续监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系统。

各科室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确保于11月30日前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重点监管计划任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到位,不留死角。现场检查原则上都要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

(四)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科室根据省、市局和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职能和业务领域,积极谋划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做好计划制定、对象抽取、组织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部门牵头的联合抽查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基层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业务科室、基层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全年抽查计划、任务,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严格抽查纪律。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计划、抽查结果。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方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加强结果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结果要及时通过公示系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实现信息共享。对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要依法依规录入和公示,并做好后续监管处理工作。

 

附件:1.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14日



关于印发《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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