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遂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1年第27号)

索引号:2662358/2021-145811 生成时间:2021-11-04 09:52:14 发布机构: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10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葛仙山镇发现一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其密切接触者一人10月31日在我省杭州市乘坐列车过境时被检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10月13日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返)遂,如仍来(返)遂或已在遂的,请主动到县集中隔离点(妙高街道炭缘路1号竹炭博物馆内,24小时值班电话0578-8122462)接受“14+7”健康管理措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二、①对乘坐10月30日K287次列车,从上海至南昌,在浙江沿线(嘉善、嘉兴、海宁、杭州南、金华)下车来(返)遂乘客,请主动到县集中隔离点接受“14+7”健康管理措施。②对乘坐10月29日G1382次列车,从上饶至上海,浙江沿途各站(衢州、金华、诸暨、杭州东、嘉兴南)下车来(返)遂乘客,请主动到县集中隔离点接受“14+7”健康管理措施。③对乘坐10月29日G2037次列车,16时40分从江西上饶站上车至18时50分在庐山站下车期间等时段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遂乘客,请主动到县集中隔离点接受“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10月30日、31日两日有过上海迪士尼乐园活动史的来(返)遂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主动联系所在村(社区)纳入健康管理,并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按14天居家健康观察纳入管控(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在第3、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对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遂返遂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五、上述4点所涉人员,或发现自己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或10月13日以来有江西省旅居史的来(返)遂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主动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六、对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来(返)遂人员(除须实行“14+7”或“2+14”健康管理措施的人除外),继续实行“愿检尽检”,抵遂后第一时间到县综合服务点(在妙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吴乐畈农民迁建安置小区“吴乐去浪运动中心”旁,24小时值班电话0578-8122462)接受核酸检测。

七、做好会议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对于举办的线下会议活动,按“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规范做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当一个省出现较大规模疫情时,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该省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

八、合理安排出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中央、省、市驻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组织前往江西、内蒙古、黑龙江等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省份旅游和疗休养。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在离遂前、返遂前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途中全程保持警惕,做好个人防护。

九、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接种新冠疫苗(3周岁以上的人员)和新冠疫苗加强针(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的人员)的市民,按《健康遂昌》公众号每日温馨提醒要求尽快到指定接种点完成接种(24小时咨询电话15355788679)。

十、养成良好习惯。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出入医院、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十一、主动关注疫情动态。请广大市民主动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态势,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请广大市民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遂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