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练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浙农专发〔2021〕31号)、《遂昌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石练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1.石练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
2.石练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
3.石练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分村明细表;
4.石练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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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石练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方案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统一布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大棚房”问题“回头看”)。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增产保供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方案要求,扎实组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全面深入开展排查,严肃彻底推进整治,坚决处置新增和反弹问题,全力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保障。
二、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重点聚焦以下三类问题: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核查排查。一是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排查清理发现的问题台账及清理整治要求,再次逐一进行核查,进一步核查相关问题的清理整治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问题反弹。二是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大棚房”问题。核查排查工作要全面彻底,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推进,对问题台账要每宗必查、对设施农业项目要逢棚必进,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对核查排查发现的遗留未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次反弹、新建违规等情况,逐一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编制“回头看”问题清单。同时,各村要建立设施农业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强化定期和动态巡查,每年至少开展1次设施农业巡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坚决推进整治整改。根据“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个分析研究,精准区分类型,制定具体整治整改方案、措施和要求,彻底推进整治整改。注重整治整改的规范性、精准性,把握好政策,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指导意见》《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小组关于严格做好”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做好整治整改工作。加强整治整改进度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实行“一案一档”,清单化、销号制管理。
(三)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坚持边整治整改、边恢复生产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各村要落实专人负责,督促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措施,保持耕地属性,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查处力度,对“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主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及时从严惩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将加强督查指导,对在“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中,发现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边查边改,彻查彻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协调抓总。成立石练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负责我镇“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整治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亚男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棚房”整治精神传达、材料收集、经验总结、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村级具体落实。各村要切实承担起实施“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属地管理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人员)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大棚房”问题“回头看”组织落实,明确目标任务、有序安排工作、合理调配资源、组织做好核查排查、整治整改、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落地,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部门协同配合。国土所、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等镇属各单位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同镇国土所负责对本镇“大棚房”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排查,镇国土所会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共同推进“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回头看”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严格属地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镇属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快工作推进。要把问题排查和整治整改贯穿“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改,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严格按照“大棚房”问题“回头看”的整治要求,做到不回避、不拖延、不敷衍,尽快恢复土地利用。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严格标准、依法依规,深入细致做好工作,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肃执法执纪。镇纪委将全程参与“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健全问责机制,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开展警示教育。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工作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发现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及资料报送工作,资料及信息报送联系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王亚男 联系电话:0578-8520500;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钟建福 联系电话:0578-8528870。
(五)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在“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期间,镇级设立举报电话(0578-8520500,工作时间)。各村也要设立群众接待中心,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处理或移交“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附件2
石练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农农发〔2021〕5号)、《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浙农专发〔2021〕31号)要求,成立我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春 邱佳俊
副组长:袁欣豪 雷周灵
成 员:吴凌涛 包建斌 毛守针 刘美萍 朱少华
赖晓东 蓝 骁 翁李梅 金 敏 钟建福
黄凯翔 王亚男
二、工作专班:
1、石练村
负责人:毛守针
成 员:祝方明 蓝雄伟 徐余寿 黄鹰飞
2、淤溪村
负责人:袁欣豪
成 员:汪金全 林树立 赖捷 吴彤
3、宏象村
负责人:赖晓东
成 员:王新根 周关心 雷云生 陈海银
4、迎新村
负责人:吴凌涛
成 员:胡育飞 张庆辉 张青文 翁丽军
5、柳村村
负责人:吴凌涛
成 员:陈方明 上官开俊 朱耀灿 王亚男
6、竹溪新村
负责人:雷周灵
成 员:上官继勇 吴文峰 翁春华 杨沧海
7、景新村
负责人:蓝 骁
成 员:陈碎平 叶进满 陈海英 王 晶
8、姚埠村
负责人:刘美萍
成 员:钟建华 黄桂兰 周军贤 雷坛春
9、金练兴村
负责人:包建斌
成 员:张桂亭 叶爱青 陈根森 上官志坚
10、黄皮村
负责人:金敏
成 员:朱文清 雷春能 黄访朋 黄利军
11、大茂坑村
负责人:翁李梅
成 员:叶志建 吴兴贵 余春英 杨为中
12、爱丰村
负责人:朱少华
成 员:胡 镇 李德成 方慧红
协调推进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回头看”,调度通报进展情况,联合开展调查核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专项行动“回头看”任务和要求,总结进展和成效,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王亚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产业类型及项目(基地)名称 | 主体名称 | 建设地点 | 用地总面积 (亩) | 其中违规建设面积 (亩) | 项目负 责人 | 联系 方式 | 问题类型 (一、二、三) | 违规问题分类(在对应类型处填“√”) | ||
遗留未整改到位问题 | 已整改到位改扩建反弹问题 | 新建违规问题 | |||||||||
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 联系村领导(签字):
1.违规建设面积:是指超过标准的建设面积、硬化面积、以及其他非农用途面积。
2.问题类型:详见方案第二部分“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3.一个项目对应一个序号。如同一项目内存在多种问题类型(一、二、三)请分开逐行填写;如同一问题类型存在不同违规问题
分类也逐个分行填写。
附件4
“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问题类型 |
核查项目主体总数 (个) | 其中“回头看”发现问题类型及数量 | |||||||
小计 | 遗留未整改到位 问题 | 已整改到位 改扩建反弹问题 | 新建违规问题 | ||||||
个数 | 面积(亩) | 个数 | 面积(亩) | 个数 | 面积(亩) | 个数 | 面积(亩) | ||
总计 |
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 联系村领导(签字):
核查项目主体总数:是指按照规定要求应当备案的项目或经营者(一个公司或合作社有多个项目的,应分别计算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