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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遂政办发〔2021〕65号
生成时间:2021-12-21 15:30:16 索引号:2662104/2021-148744 文号:遂政办发〔2021〕65号 有效性:失效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1/12/21/art_1229367390_2382601.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0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积极推动遂昌县健康森林建设,有效提升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功能,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95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遂昌县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2019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显示:全县土地面积38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32万亩,占总面积的87.15%,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活立木蓄积量12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3.59%,森林面积318万亩,其中涉松面积165万亩。松林是我县森林资源的主要树种,在水土保持、森林景观、生态保护中起着重要作用。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2021年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无人机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249093亩,死松树22921株,主要分布在妙高街道、云峰街道、新路湾镇、三仁乡、濂竹乡、北界镇、大柘镇、石练镇、垵口乡、王村口镇、应村乡、焦滩乡、蔡源乡、龙洋乡、黄沙腰镇、湖山乡、金竹镇、高坪乡等18个乡镇(街道)和牛头山林场、湖山林场、白马山林场,涉及178个行政村(林区)、2743个小班(附件1、4-5),其中瓯江源头区域发生面积133807亩,死松树15412株,其他区域发生面积115286亩,死松树7509株。

根据秋季疫情普查统计结果和松材线虫病发生规律,结合我县历年秋季疫情普查数量和实际枯死松树清理数量,预计到3月底,枯死松树数量达到16.5万株,其中瓯江源头区域将达到12.3万余株,其它区域将达到4.2万余株,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我省属重型疫区县。

二、目标与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贯彻“全面清、常年清、清彻底”的防治要求,实行“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完善疫情监测、疫情检疫和疫情防治等体系建设,落实各级防控责任,全力开展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减缓病害扩散蔓延,推动健康森林建设和森林生态资源保护,提高林木、森林生态系统自身抗御有害生物的能力,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作用,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次生灾害发生,充分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为丽水大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防控。建立健全县乡村各级防控组织,依法依规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责任措施,形成有效疫情防控监管体系。

2.坚持精准施策。疫情防治以清理死松树为核心,坚持集中清和常年清相结合,实行小班化精细化管理。重型疫区采取“全面清、全域清”,由外向内逐步压缩疫情发生空间,严禁疫木流向轻型疫区和预防区;轻型疫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城镇周边、景区范围采取“常年清、清彻底”,发现死松树立即组织清理,严防疫木流失;预防区实行常年监测,发现死树立即组织清理,严防疫情传入。

3.坚持系统治理。在实施常态化、常规化清理疫木的基础上,要统筹综合防控策略,强化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严格疫木源头管理,严防疫木流失,最终实现“拔除一批、压缩一批、控制一批”。积极开展媒介昆虫防治措施,辅以化学或生物防治、打孔注药、诱捕诱杀(监测)等手段,推行社会化专业化防治。在对重型疫区古松树、大松树与城镇周边景区范围松树实施保护的前提下,要将预防工作重点向轻型疫区及预防区转移,精准防治疫情发生点位,强化森林生态功能修复提升,积极推动健康森林建设。

4.坚持属地负责。要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要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协同协作合作机制,严格检疫执法,切断疫情人为传播途径。要积极推动形成疫情防控最基层行政村村级林长负责制,网格化管理,属地负责疫情监测和疫情除治工作。

(三)防治目标

通过今冬明春疫情集中除治以及辅助性综合防治,全县疫情发生面积下降5%以上死松树下降15%以上,防治资金呈下降趋势2个计划拔除疫点乡镇王村口镇、焦滩乡发生面积、死松树量下降25%以上力争预防区不发生疫情。

(四)防治任务

1.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广大专职护林员“吹哨人”作用,担起山场长职责,第一时间发现疫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及时进行处置,真正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细化管理。

2.按时完成清理枯死松树。按照国家林业和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及时开展并按时完成全县疫情发生面积249093亩、死松树16.5万余株的清理和除害处理工作。

3.开展媒介昆虫综合防治。①利用8%氯氰菊酯微胶囊悬浮剂、噻虫啉等药剂防治面积7.9万亩次;②购置10万瓶注射药剂,对重点保护的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防治;③悬挂200套诱捕器诱捕松褐天牛及进行虫情监测。

4.加强检疫执法。严厉打击擅自违法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充分利用“丽水·云森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一件事”等平台,以浙里办、浙政钉为数据接入口,有效形成对疫木清理、运输和存放等过程中非法事件的快速处置,积极阻断人为传播途径。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根据遂昌县松林资源分布特点,历年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情况、传播特点和发生规律,结合2021年松材线虫秋季疫情无人机普查的实际发生情况,将全县松林分布区域划分为重型疫区、轻型疫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实行目标管理。

1.重型疫区。将疫情发生早、疫情严重的妙高街道、云峰街道、濂竹乡、新路湾镇、三仁乡、牛头山林场划分为重型疫区。在此区域重点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全域开展清理枯死松树,由外向内逐步压缩,减缓疫情蔓延速度,确保除治质量和成效,防止疫情向外围扩散。

2.轻型疫区。将疫情发生面积较小的新发生区(发生时间少于3 年),疫点数量和枯死松树数量较少的北界镇、大柘镇、石练镇、垵口乡、王村口镇、应村乡、焦滩乡、蔡源乡、龙洋乡、黄沙腰镇、湖山乡、金竹镇、高坪乡及湖山林场、白马山林场列为轻型疫区。采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策略,集中防控资源和优势力量,强化除治质量监管和疫情监测,并采取化学或生物、打孔注药、挂设诱捕器诱杀(监测)等综合防治措施。

3.重点预防区。将具有重要生态、经济和文化保护价值且尚未发生疫情但存在较大传入风险的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桂洋林场列为重点预防区。采取强化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实行监测全覆盖无死角;强化检疫封锁,禁止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强化枯死松树检测,建立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名松古松的预防和保护力度,严防疫情传入。

4.一般预防区。将尚未发生疫情,存在发生疫情风险的西畈乡、柘岱口乡列为一般预防区。在此区域要积极预防,严防疫情传入。采取强化日常监测,实行监测网格化全覆盖,加强对进入辖区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及涉木企业的检疫执法监管;开展枯死松树检测,建立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通过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手段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降低松材线虫病传播和危害风险。

)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家林业和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对辖区内的松林开展春、秋两季疫情专项普查,查清枯死松树数量、分布范围,分析枯死原因并及时上报疫情普查结果。秋季疫情普查统一采取无人机技术,根据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发布的《丽水市松材线虫病疫情无人机普查技术指南》进行精准普查,及时将结果数据导入丽水市“云森防”松材线虫病智治管理平台,实现疫情动态监管,为科学决策防治提供可靠依据。

2.开展枯死松树清理。

1)除治时间节点。在安全期内进行集中清理,安全期为当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松褐天牛的成虫羽化时间可进行适当调整、公布并报省林业局备案。要应早尽早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11月初全县要全面开清理工作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轻型疫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城镇周边、景区范围的山场“清零”,全县整体清理任务推进三分之二以上,3月底(或松褐天牛羽化前)完成县域全域“清零”。4月开展“回头看”整改;7月至9月开展零星枯死松树常年清理。

2)除治质量。严格落实除治质量标准:所有树干及直径1厘米以上梢头枝桠要清理干净并同步清理下山,同时以行政村、专业队为单位,清理下山的梢头枝桠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树干椴木总数量的15%,确因地理条件受限不能下山的必须就地销毁;所有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并作剥皮处理,轻型疫区(北界镇除外)还需对伐桩破开施药覆膜处理。所有清理下山的树干、梢头枝桠必须就近运至县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附件3)。

3)除治费用。重型疫区、北界镇按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数量(包括梢头枝桠)计算治费用,治费用由清理费、乡镇统筹费(工作经费)组成,具体标准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才能除治的松树,除治费用可从乡镇统筹费内支出。

轻型疫区(北界镇除外)枯死松树清理计时方式进行,各乡镇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日登记台账,小班化管理,具体劳务报酬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社会工资情况制定。乡镇统筹费工作经费应当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疫木清理及疫木监管等各环节。

4)组织形式。枯死松树清理实行属地负责原则,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数量等情况,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组织专业队按照国家林业和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及前述除治质量标准,以行政村或林班为作业区域,有序开展枯死松树集中清理和常年清理。未达到公开招投标数额标准的,乡镇(街道)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采购,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枯死松树清理。重型疫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以整体打包或划片分包,向有资质、技术队伍强大的专业公司采购相关清理服务。严禁有关单位借疫情除治之名,巧立名目向专业队(公司)收取清理费用,严禁专业队(公司)串标进行不正当性竞争,变相压低清理单价。

专业队采伐枯死松树时,应当按照“丽水·云森防”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并及时提交各乡镇(街道)云森防系统平台管理员录入系统建档统计。常年清理由乡镇(街道)组织专业除治队伍进行常态化清理,做好相关技术工作台账,实行小班化管理,清理质量要求与集中理期相同,清理采伐的枯死松树和1厘米以上梢头枝桠,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当日采伐当日销毁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置。集中清理期内重点对重型疫区、北界镇的清理工作开展第三方监理。

5)结算方式。专业队的除治费用采取收支两条线,由县级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核算。各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不得拒收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椴木及梢头枝桠,并按照各方承诺的收购单价标准执行。各企业每半月将收购款项缴纳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指定专户,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和有关单位要将收购款项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给各专业队,作为各专业队清理枯死松树的流转资金。

3.严格疫木监管。

1)加强县内松树采伐管理。省级以上文件规定除外,县内所有松树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山场清理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和本方案除治质量标准执行,所采伐的松树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除害处理。电力、通讯、交通等部门相关工程涉及采伐松树的,必须严格按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到位。

2)切实加强疫木源头监管力度。除取得许可的疫木加工企业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收购、调运、加工利用、存放松木及其制品。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成立以乡镇(街道)、行政村和护林员三级林长为主体的监管小组,分片包村负责枯死松树清理监管工作,落实山场除治过程疫木监管制度,源头监管员经费可从乡镇统筹费内支出。支持所有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木运输车辆悬挂《疫木运输专用车》标志,凭“遂昌县疫木运输单”就近运输到县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疫木运输实行全过程监管,具体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居民房前屋后松疫木薪材清缴机制,防止疫木流失。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直接向社会招聘县级技术监管劳务人员,在安全期内加强各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对枯死松树的收购、除害处理的指导与监管,劳务报酬从县级预算或上级补助内支出。

县内所有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应当在每年的安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枯死松木加工和加工剩余物的集中除害处理工作。全县相关部门、当地乡镇(街道)应当给予上述企业支持、帮助。

3)加强检疫监管执法。各部门、乡镇(街道)、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方案和《国家13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等要求,强化部门协作,严格检疫监管,严防疫情扩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常年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擅自违法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木(制品)及其包装材料,强化国内外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工作。要重点对电力、通讯、建筑、交通等与调运松木包装物相关的部门和工地开展检疫执法检查,查处违法销售、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4.开展媒介昆虫综合防治

1)化学防治。在松褐天牛羽化盛期,重点对预防区、计划拔除疫点乡镇、其他轻型疫区等疫情发生点位、结合部以及重型疫区城镇周边、景区范围松林实施化学药剂防治松褐天牛,可采取无人机、喷粉、喷烟等防治方法,进一步降低自然传播虫口密度。

2)诱捕器诱杀(监测)。四月中旬到十月中旬,在全县各地松林中悬挂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降低松材线虫病自然传播风险。

5.打孔注药防治。因地制宜开展重点区域的松林保护措施,对古松树大松树、景区周边、城镇村庄周边等大松树,开展打孔注药防治。计划打孔注射药剂10万瓶,防治时间为十二月到次年的二月。

6.生态功能修提升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枯死清理出现的林中空地,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生态补植修复。对疫情发生严重的山场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同意后进行主动改造,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适时开展补植工作促进森林生态功能修复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7.加强县际间联防联控。积极加强周边县市之间的工作交流,开展对交界山林疫情防治工作联合指导、督查,防止疫木跨县流通。

)档案管理

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档案,确定专人管理,确保齐全可溯可查。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送检、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工作台账,收集整理图片、影像等资料。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及检查时间

1.过程检查。全县开始集中清理后,要加强除治过程质量、进度督查监管,及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重点对重型疫区和北界镇开展跟踪监理,以山场小班、行政村和专业队为单位,每月由乡镇(街道)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应用无人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2次除治质量与进度跟踪检查,经检查不合格或进度偏慢的,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发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2.最终验收。按时间节点要求,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完成后,按县指挥部发布的有关检查办法乡镇(街道)以小班为单位组织自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专业队整改后再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班由乡级云森防系统管理员将验收小班录入系统进行销号并书面形式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县级验收环节。

县指挥部要及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重点重型疫区、北界镇进行抽样质量核查,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20%,核查验收结果作为乡镇(街道)疫情防治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每年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对验收合格的小班组织“回头看”,若发现有继续枯死松的由原专业队清理。

指挥部要及时对第三方中介机构质量核查结果开展核查,对第三方中介机构核查质量进行监督。

(二)工作跟踪考核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工作考核跟踪。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工作小组组建,相关制度建设,除治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疫木流失,省市县通报等情况,县政府根据上述内容进行通报考核。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县乡村各级防控组织,疫情防控实行各级林长负责制。要完善县级指挥部,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健全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建立责任心强、懂业务和数量相适应的疫情监测、源头监管、疫情防治等工作队伍,具体落实各项防治事宜。  

各乡镇(街道)、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的主体负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除治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乡镇林长为松材线虫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松材线虫病防控直接责任人,驻村干部行政村林长、山场长等为具体责任人林业站站长为技术林长要积极推动落实疫情防控最基层行政村村级林长负责制,网格化管理,属地负责疫情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强化工作机制。县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疫情防控协同合作;要继续完善疫情防控闭环工作机制、疫木检查评价办法、监管员职责与考核办法、定点加工企业考核办法等;要根据上级任务要求,制定落实防治工作计划;要加强除治工作掌握,在集中清理期间,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疫情除治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通报,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乡镇林长进行约谈。

各乡镇(街道)、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要根据疫情防治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防治计划和管理制度,现场签字背书,科学开展防治工作,形成防治工作闭环;计划拔除疫点乡镇要强化工作计划,充分调研本乡镇实际,创新建立工作机制,强有力推进各防治工作措施开展落实。各乡镇(街道)要与各行政村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召开村两委会议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每月要开展1次以上居民房前屋后松疫木薪材清缴行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疫情防治工作,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负责疫情监测调查、检疫除害和防治工作,指导涉木加工经营、使用单位依法生产经营,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负责防治技术指导、督查工作。开展专业队从业人员上岗前防治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不定期对除治山场和除害处理进行检查指导,促进防治成效提高。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松材线虫病防控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处置涉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

财政负责安排落实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交通运输、铁路、广电、供电、通信等单位,在建设电力设施、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网络工程等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通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落实防治经费,处置善后事宜。

各责任主体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配备好各种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按照规定野外用火。

2.强化责任考核。要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责任考核中,建立和完善防控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各乡镇(街道)要创新建立监管机制,根据施工范围、工作量,专业队伍一包三年试点。

3.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及时报送疫情情况、枯死松树清理进度,健全疫情调查技术档案;清理进度实行一周一报。

4.简化审批程序。要优化枯死松树清理采伐审批程序,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和《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遂政办发202136号文件精神,实行“疫木清理所需附带性林木采伐申请和疫情除治方案审定同步办理”,零星枯死松树边清理、边审批,并抵扣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的森林采伐限额。各乡镇(街道)、九龙山国家级保护区和国有林场,清理枯死松树所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其采伐指标在采伐限额内予以优先安排。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统筹安排防治资金经费,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防治资金,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完成。

(四)技术保障

要积极加强与县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疫情防治科学研究,提高疫情防治科技含量。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实验室设备升级,提高病虫检测水平,要维护好有关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防治工作正常开展。要多层次开展基层监测和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乡村级监测人员和专业服务队的业务水平和现场操作水平。

(五)宣传保障

采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挂设横幅、地方电视台播放、互联网报道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让松材线虫病的严重危害性、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得到广泛的认同,提高社会各界防控意识,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施行时间

本方案施行期限为一年,自发布之日起行。

附件1.遂昌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表

2.遂昌县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名单

        3.遂昌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分布图

4.遂昌县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无人机普查小班一览表(另附)

附件1

遂昌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表

乡镇街道

松林面积

(亩)

无人机普查数据

预计病死

数量(株)

发生面积

(亩)

病死松树

数量(株)

发生疫情小班数量(个)

合  计

1650247

249093

22921

2743

165028

妙高

108307

55719

6920

782

55360

云峰

144105

50710

6257

631

50056

濂竹

51305

13494

542

109

8672

新路湾

70984

30378

2131

270

17048

三仁

19369

9533

1516

124

7792

北界

18078

10086

951

112

7608

垵口

128566

3310

158

40

632

湖山

83910

20295

771

165

3084

大柘

94633

2538

615

17

2460

石练

81395

5108

579

43

2316

高坪

14659

7184

535

90

2140

应村

19782

8300

518

75

2072

金竹

73170

15465

453

101

1812

焦滩

48371

7285

430

48

1720

王村口

134943

5134

370

78

1480

龙洋

86771

963

44

22

176

蔡源

31696

156

38

2

152

黄沙腰

83431

541

21

8

84

牛头山林场

14843

1041

19

9

152

白马山林场

7081

461

8

7

32

湖山林场

32744

1392

45

10

180

九龙山保护区

50547

0

0

0


柘岱口乡

185764

0

0

0


西畈乡

63054

0

0

0


桂洋林场

2739

0

0

0


附件2

遂昌县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1

遂昌县

遂昌三宝木业有限公司

妙高街道后江村

周根保

13588199221

2

遂昌县

遂昌县鸿源森林病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云峰街道长濂村

(工业园区)

钟松根

13575366839

3

遂昌县

浙江茂丰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遂昌县三仁畲族乡

高碧街村

黄家津

15257806137

4

遂昌县

遂昌县众喆森林病虫害防治有限公司

遂昌县新路湾镇

樟坪村

徐火红

13067815040

5

遂昌县

丽水昌升木业有限公司

遂昌县妙高街道

源口村道姑庵

钟秋松

15268751473

6

遂昌县

遂昌亿隆木业有限公司

三仁乡高碧街村

傅俊军

13506826999

附件3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印发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黑章).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