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昌县医疗保障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遂昌县地处浙西南,是钱塘江、瓯江源头,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为典型的山区县,山洪、泥石流、崩塌等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高发。为全面提高县医疗保障局应对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及网络安全类等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成立遂昌县医疗保障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朱立军
副组长:汤建雄、金忠平、何慧芳
成 员:吴春梅、雷春琴、邱黎玲、周伯勤、朱小英、李 江、
周云芳、邬云开
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吴春梅同志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开展各类突发性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跟踪和预警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负责对突发性事件的信息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3.负责应急管理队伍的知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检查和纠正医保经办业务中存在的突发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5.协助处置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激化的纠纷。
6.处理局域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风险带来各类事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事件时医保基金按上级要求的保障工作;保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稳定工作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重大事件的各种因素。
(二)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日常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要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三)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科室和各岗位人员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应急处置程序
1.单位或个人接到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给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必要时直接报告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处理,核实、了解、收集各类信息,并按程序要求报告有关信息。对无法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即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2.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局负责人指示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作应急处置,其他科室和个人应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应明确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3.在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科室应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坚决服从指挥,不得推诿懈怠。
4.应急处置过程中,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5.事件平息后,各科室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6.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会同各科室和相关人员,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同类事件的再发生。
五、应急处置内容与方式
(一)来信、来电和来访事件应急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各科室(下属各中心)发现重大信访情况应立即向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说明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同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稳定上访人。维护好事发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破坏捣乱。
1.接访工作
(1)对来访人要做到热情、礼貌、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轻视、忽视来访人的言行。
(2)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要如实记录,不得自行取舍。
(3)接访时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问题,不许愿,更不得信口开河。
(4)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做好冷静的疏通工作,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2.登记办理
(1)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或接待群众来访,首先要认真拆阅来信,记录好来电或来访者反映的内容,再作好登记。
(2)登记来信、来访的内容时,要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
(3)在办理好登记的同时,要根据来信来访内容,慎重考虑处理办法,急件要先办,对反映重要问题或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要及时呈报局主要负责人批示,对一般问题的信访,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的原则处理。
3.回信、回电和回访
(1)对真实姓名的信访举报人,要给予负责的答复,检举、控告和申诉的给予结论答复,问题不能解决的给予解释性答复。
(2)对联名信或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局负责人指示办理,查结后,要召开全部信访人员(或代表)会议,公布调查结果;属于匿名信可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调查结果;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回信回访,回信要言简意明;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要记录在案。
(二)重大灾害安全事故的应急
1.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当即时判断灾害情况,初步原因及影响程度,及时组织人员到服务场所做好解释和人员疏散工作,维护现场秩序。
2.若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并通知伤员家属或其工作单位。
3.若发生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修,根据抢修恢复时间长短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如遇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利用一切灭火设备尽可能将初始火灾扑灭,并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119报警求助。
5.配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社会治安案件的应急
1.发生社会治安案件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正面冲突,保证在场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迅速向公安部门报警,在可能的情况下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或延缓其发生,降低不法侵害造成的危害。
3.若发生人员损伤,应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并通知伤者家属或工作单位。
4.当发生重大设备设施等盗窃事件应立即报警,了解损失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5.在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或当现场未处理之前,应注意保护好案发现场。
6.应妥善保管涉案监控程序资料。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1.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所需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加强价格和供应监测;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根据上级或县委、县政府要求临时调整医保政策;及时做好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便捷医保经办服务。
2.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局和卫生健康局并积极组织隔离并做好善后消毒工作处理。
3.对单位场所内发现突发流行病、传染病疑似症状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五)单位网络安全应急
1.发生突发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相关责任人必须2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20分钟内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突发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人应当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和市医保局等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如不能做技术处理的,应及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件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可能达到的安全警报级别,并决定是否扩大应急。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自始至终应跟进事态的发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最新的进展情况。
2.做好日常网络安全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打好漏洞补丁。按上级要求用正版软件,不在非**电脑上进行**信息处理。
六、监督与检查
1.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或者处理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对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拒不服从指挥和领导,工作懈怠,延误时机,由于应急处理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导致突发事件事态升级的给予纪律处分。
3.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违反信息报告制度、值班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要求,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