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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遂政办发〔2021〕11号
生成时间:2021-03-12 16:02:07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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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根据遂昌交通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健全和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围绕“人、车、路、管理力量、救治能力、守法意识”六个方面,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努力实现“控大减量”总体目标,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尤其是 2021 年要确保打赢“翻身仗”。

二、治理原则

(一)以系统性思维找原因。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性思维,用系统性方法,找准事故多发原因,破解现实难题。

(二)以规律性分析抓重点。定期分析事故规律特点,深入剖析“人、车、路、管理力量、救治能力、守法意识”六要素短板,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重点工作。

(三)以源头防治管长效。坚持管源头、管长效,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切实解决一批源头性、机制性问题,有力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铺开阶段(2021年)。1至6月,遂昌县以三仁乡为先行整治区域,作为我县示范创建区域,为综合治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树典型。7至 12月,各地要认真研究试点经验,完善方案,全面铺开整治。

(二)提升优化阶段(2022 年)。各地在提炼综合治理亮点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提升优化综合治理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3 年)。认真总结经验,固化运行机制,落实常态长效管理,全面巩固综合治理成效。

四、工作举措

(一)健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1.构建完善共建共治责任体系。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办公场所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路长制”,压实各级“路长”责任。

2.健全完善挂牌治理机制。每年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治理,对亡人交通事故多发乡镇和每公里亡人交通事故多发道路路段实行挂牌督办。

3.严格落实伤亡事故属地领导干部到场规定。领导干部到场率达到 100%,对到场履职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分析评估,跟踪督办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并定期通报。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审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人或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主体责任。

5.完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将农村交通安全纳入社会基层治理四平台管理,落实网格员排查上报交通安全隐患、劝导明显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等职责。完善“警保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专职人员,夯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基础。

(二)深化实施道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

 6.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风险。2021年全面摸排市域范围内已建安防设施的农村公路4米以上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对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毁、防护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实施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整治,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中央隔离设施。国省道边坡灾害当年处治率达到100%。加强在建道路工程隐患排查和治理。

7.强化桥隧运行管理。加快桥隧维修改造,国省道桥梁、隧道技术状况全部达到 1、2 类标准,实现国省道 500 米以上隧道的运行监控系统全覆盖;及时整治消除农村公路4、5类桥梁、隧道。

8.强化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2023 年底前完成现有普通国省道公路平交口和路侧开口治理,封闭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

9.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公路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作业机械化率达到 90%以上。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高风险路段的道路结冰、低能见度等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道路安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县级交通(公路)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应急指挥数字化水平。

10.推进农村地区道路设施建设。科学设交通标志,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接入国省道的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对符合规范要求的平交路口全部设交通信号灯。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增设照明、测速、辅道和机非隔离设施。

(三)加强重点车辆安全源头治理。

11.严格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监管。严格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改装、拼装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的违法行为。

12.加强农村客车、面包车安全管理。加强在用农村客车登记管理。2021年底前实现农村客车卫星定位装和视频监控装联网联控,优化农村客运电子运行图制度,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

13.加快淘汰隐患车辆。推进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淘汰,引导在用电动三四轮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逐步淘汰。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划定拖拉机禁限行区域,力争在 2021年9月底前全面淘汰。

14.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落实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加强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应用,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实施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非现场执法车道三年建设计划,实现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超限超载车辆和处罚信息共享,严查超限超载违法,对“百吨王”落实“一超四罚”措施。规范农村地区工程运输车监管,对交通违法和事故突出的,严格限制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

15.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强化校车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确保用于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服务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16.推进农村公交一体化建设。增加农村地区公交通达度和班次密度,实行城乡公交票价一体化,引导居民公交出行。

(四)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力度。

17.增加基层执法队伍力量。适当增加基层公安交警执法辅助人员编制。

18.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暨“减量控大”三年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 90%以上。

19.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动态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

20.加强农村红白喜事交通安全治理。杜绝红白喜事使用农用拖拉机、货车等车辆违规载人或使用客车超员行驶等极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行为。

(五)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

21.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演练,提升应急处和救援能力。

22.健全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推行就近医疗救护力量快速救援反应机制,构建“城区十分钟、山区一小时”应急救援覆盖圈。对颅脑严重损伤等危重伤员救治,实行就近送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抢救,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六)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3.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格责任。开展“应急入村、安全万家”宣传工作“回头看”,落实基层网格员电动车数量动态摸底排查和宣传教育全覆盖。依托警保联动“两站两员”,定期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活动。

24.拓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公开宣传栏以及广播、电视、手机等媒体渠道作用,深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

25.深入开展专项交通安全宣传。对农村“一老一小”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季节和受众群体,开展“一盔一带”“禁酒驾”“三超一疲劳”和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宣传和执法提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作用,建立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推进。

(二)推动落实责任。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和重点工作内容。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和标准体系,定期对表销账,对工作不力或流于形式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要将专项治理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加大协调对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资金落实到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部门要加大“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力度。工作专班要综合运用考核、定期分析、通报、督办、追责、约谈、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治理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尤其是整治前后效果对比,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遂昌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事 项)清单(另附)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2日印发

遂政办发〔2021〕11号.cebx附件:遂昌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项目(事项)清单.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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