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初心承百年 清香润遂昌”主题系列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喜迎建党100周年和清廉遂昌建设3周年,深化清廉文化建设“四清四香五好五进”工程,以清廉文化引领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初心承百年 清香润遂昌”主题系列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遂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文联、遂昌县文化馆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三、征稿主题
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围绕清廉遂昌建设,聚焦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用摄影、微视频、书法、绘画、剪纸或其他手工作品等形式,真实、生动、鲜活地呈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
四、征稿对象
遂昌县广大干部群众,含常年工作、生活在遂昌的外来人员。
五、具体细则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交通等不同清廉单元,分别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发动,具体作品形式分类如下:
(一)摄影类
创作手法不限,可以用新闻纪实手法拍摄真实人物、真实事件和各类真实状态,或通过模拟场景、模拟人物的手法进行再现式创作,也可以通过电脑后期处理,结合各类相关的视觉影像元素,以广告创意的手法表现主题内涵,但所使用的摄影素材必须为作者原创拍摄。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堆积,每组数量4~10幅。
(二)微视频类
可以是微电影、创意短视频、公益广告、微动漫等,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创意新颖,以小见大,内涵深刻。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无人机均可,视频时长为1至5分钟。参赛作品提交格式为:MP4、MPG或WMV,分辨率1920*1080,比特率25M/秒,25帧速率,音像、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跳、闪、漏现象。
(三)书法类
书法作品尺寸不大于4尺宣(69CM*138CM),无需装裱。报送时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拍照、扫描均可,提交格式统一为JPG格式。
(四)绘画类
包括国画、漫画、油画等形式,作品尺寸不大于4开画纸(40CM*60CM),无需装裱。报送时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拍照、扫描均可,提交格式统一为JPG格式。
(五)剪纸、雕刻等其他手工作品
作品可采用剪纸、泥塑、竹编、草编、十字绣、布艺等,样式不限。要求创意良好、做工精细、外形美观。
六、投稿渠道和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拍摄、创作时间须在2018年8月以后,曾经在县级以上相关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作品投稿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作品文件夹注明方式为【清廉单元+作品形式】,发送至409436967@qq.com;实物作品交至遂昌县纪委县监委宣教室(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古院新区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幢1307室)
联系人:傅敏,联系电话:0578-8528180(558180)。
3.投稿的作品中不能在作品之中打个人姓名、单位、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原创,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著作权,不得抄袭。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七、奖项设置
类别 | 奖项 | 奖金(元) |
摄影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3个) | 800 | |
三等奖(6个) | 500 | |
优秀奖(30个) | 200 | |
微视频 | 一等奖(1个) | 3000 |
二等奖(2个) | 2000 | |
三等奖(3个) | 1000 | |
优秀奖(10个) | 500 | |
书法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3个) | 800 | |
三等奖(6个) | 500 | |
优秀奖(30个) | 200 | |
绘画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3个) | 800 | |
三等奖(6个) | 500 | |
优秀奖(30个) | 200 | |
其他手工作品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3个) | 800 | |
三等奖(6个) | 500 | |
优秀奖(30个) | 200 |
另设参与奖若干,统一颁发证书。
八、评选办法
1.活动举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选组,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摄影、书画、微视频、剪纸以及其他手工作品等分类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2.评选过程中或评选结束后如对已入选作品的法律权益问题、表述真实性问题产生疑问的,评选组有权要求作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出合理的解释,如未提交或未作出合理解释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获奖作品经统一调取底片后(短视频作品为MP4、MPG或WMV格式,摄影作品电子文件JPEG格式5MB以上,胶片底片请自行扫描成电子文件)兑现奖金。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并不另行支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3.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活动之所有规定;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中共遂昌县纪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初心承百年 清香润遂昌”主题作品报名表
清廉单元 | 作品类型 | ||
标 题 | 作 者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创作时间及地点 | |||
作品简介 | (包括创意、创作思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