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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初心承百年 清香润遂昌”主题系列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3-25 17:24:17      来源:遂昌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喜迎建党100周年和清廉遂昌建设3周年,深化清廉文化建设“四清四香五好五进”工程,以清廉文化引领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初心承百年 清香润遂昌”主题系列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遂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文联、遂昌县文化馆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三、征稿主题

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围绕清廉遂昌建设,聚焦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用摄影、微视频、书法、绘画、剪纸或其他手工作品等形式,真实、生动、鲜活地呈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

四、征稿对象

遂昌县广大干部群众,含常年工作、生活在遂昌的外来人员。

    五、具体细则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交通等不同清廉单元,分别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发动,具体作品形式分类如下:

(一)摄影类

创作手法不限,可以用新闻纪实手法拍摄真实人物、真实事件和各类真实状态,或通过模拟场景、模拟人物的手法进行再现式创作,也可以通过电脑后期处理,结合各类相关的视觉影像元素,以广告创意的手法表现主题内涵,但所使用的摄影素材必须为作者原创拍摄。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堆积,每组数量4~10幅。

(二)微视频类

可以是微电影、创意短视频、公益广告、微动漫等,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创意新颖,以小见大,内涵深刻。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无人机均可,视频时长为1至5分钟。参赛作品提交格式为:MP4、MPGWMV,分辨率1920*1080,比特率25M/秒,25帧速率,音像、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跳、闪、漏现象。

(三)书法类

书法作品尺寸不大于4尺宣69CM*138CM),无需装裱。报送时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拍照、扫描均可,提交格式统一为JPG格式。

(四)绘画类

包括国画、漫画、油画等形式,作品尺寸不大于4开画纸(40CM*60CM)无需装裱。报送时需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拍照、扫描均可,提交格式统一为JPG格式。

(五)剪纸、雕刻等其他手工作品

作品可采用剪纸、泥塑、竹编、草编、十字绣、布艺等,样式不限要求创意良好、做工精细、外形美观。

六、投稿渠道和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拍摄、创作时间须在2018年8月以后,曾经在县级以上相关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作品投稿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作品文件夹注明方式为【清廉单元+作品形式】,发送至409436967@qq.com实物作品交至遂昌县纪委县监委宣教室(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古院新区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幢1307室)

联系人:傅敏,联系电话:0578-8528180(558180)。

3.投稿的作品中不能在作品之中打个人姓名、单位、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原创,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著作权,不得抄袭。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七、奖项设置

类别

奖项

奖金(元)

摄影

一等奖(1个)

1000

二等奖(3个)

800

三等奖(6个)

500

优秀奖(30个)

200

微视频

一等奖(1个)

3000

二等奖(2个)

2000

三等奖(3个)

1000

优秀奖(10个)

500

书法

一等奖(1个)

1000

二等奖(3个)

800

三等奖(6个)

500

优秀奖(30个)

200

绘画

一等奖(1个)

1000

二等奖(3个)

800

三等奖(6个)

500

优秀奖(30个)

200

其他手工作品

一等奖(1个)

1000

二等奖(3个)

800

三等奖(6个)

500

优秀奖(30个)

200

另设参与奖若干,统一颁发证书。

八、评选办法

1.活动举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选组,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摄影、书画、微视频、剪纸以及其他手工作品等分类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2.评选过程中或评选结束后如对已入选作品的法律权益问题、表述真实性问题产生疑问的,评选组有权要求作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出合理的解释,如未提交或未作出合理解释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3.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获奖作品经统一调取底片后(短视频作品为MP4、MPGWMV格式,摄影作品电子文件JPEG格式5MB以上,胶片底片请自行扫描成电子文件)兑现奖金。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并不另行支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3.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活动之所有规定;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中共遂昌县纪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初心承百年 清香润遂昌”主题作品报名表

清廉单元

作品类型

标    题

作    者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创作时间及地点

作品简介

(包括创意、创作思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