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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遂昌县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2662163/2021-132901 生成时间:2021-03-09 14:39:42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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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运用价格杠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遂昌县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cfgj001@163.com

2、传真:8528618

3、邮件地址:古院两山转化发展大厦县发改局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4月9日。

感谢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39

 

 

 

 

 

遂昌县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 号)、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遂政办发[202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等,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遂昌县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停车收费是指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差别化收费是指针对不同区域、类型、时段的停车实行不同的计费方式,实行累增递进式的收费政策。

二、停车区域范围。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收费区域范围,按区域划分为二个等级:一类范围为东街、南街、西街、北街、青云路、公园路、北溪路、官碧路、君子路(君子路东起点至北门桥头段)、凯恩路(钟楼至兴居花园门口段)、上南门路(凯新广场至城南大道路口段)、平昌路(溪边路与平昌路交叉口至东桥路与平昌路交叉口段)、水阁路(戏曲公园至新客运中心段)、龙谷路(龙谷路与水阁路交叉口至梅溪小学及华都学府支路段)、兴安路、兴昌路、兴业路、兴文路及附属公共停车场、云峰街道社后街;二类为除一类范围以外的道路泊位及附属公共停车场。

 

三、停车收费按照停车场所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县城区、乡镇(街道)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交通场站停车场;

  2.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

3.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或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除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以外,其他各类(含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四、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遵循以下原则实行差别化收费:

(一)一类区域的停车收费高于二类区域的停车收费;

(二)同区域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高于停车场的停车收费;

(三)同区域同类型的白天停车收费高于晚上停车收费;

(四)同区域同类型同时段停车,长时间停车收费高于短时间停车收费。

五、完善停车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收费,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遂昌县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保障畅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所处区域和类型的具体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收费,由经营者根据所处区域和类型的具体收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收费,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四)下列情况免收停车费:

1.未经县政府批准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

2.进入经县政府批准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和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20分钟;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3.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

4.残疾人本人驾驶有牌证的专用车辆(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残疾人 C5 小汽车)。

5.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免收的车辆。

(五)严格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资金管理。统一停车收费资金归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各停车场应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实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在停车入口处设立电子显示屏,显示停车场停车泊位实时停车信息“空位、满位”情况,引导车辆合理选择。停车场内应安装监控设施,进出停车场使用电子门禁及线上支付结算,规范收费行为。

七、经营者应依法申办有关证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负责停车场所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保持停车场所交通标志、标线的清晰和完整;维护停车场所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提供车辆进出时间信息,作为停车收费依据;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机动车停车收费票据。

八、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在停车场所或缴费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投诉电话等内容。

九、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涨价、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实施意见自 2021年  日起执行。原遂发价[2010]14号、遂发价[2016]2号及遂发价[2016]1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遂昌县停车收费标准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  月  日

 

 

 

 

 

 

 

 

 

 

 

 

 

 

 

 

 

 

 

 

 

 

 

 

 

附件:                   遂昌县停车收费标准

价管形式

类型

收费时段

区域

小型车收费标准

备注

政府定价

政府批准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

900-2000

一类区域

1小时2/小时,第2小时起3/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2倍计收。

二类区域

1小时1.5/小时,第2小时起2/小时

政府指导价

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收费

800-2200

一类区域停车场

1小时2/小时,第2小时起3/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8时至22时按时收费,该时段最高收费25元;夜间22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5/次;跨夜日停车2小时及以内的按日间时段收费标准收取。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2倍计收。

二类区域停车场

1小时1/小时,第2小时起2/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8时至22时按时收费,该时段最高收费15元;夜间22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3/次;跨夜日停车2小时及以内的按日间时段收费标准收取。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2倍计收。

交通场站停车场的停车收费

000-2400

停车场

3/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36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市场调节价

除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以外停车收费

000-2400

停车场

自主定价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自主确定。

注:1、车型划分:小型车指总质量 4.5 吨(含)、乘坐人数(驾驶员除外)9 人(不含)或车长 6 米(不含)以下的汽车,使用蓝底白字的汽车号牌;大型车指总质量 4.5 吨(含)、乘坐人数(驾驶员除外)20 人(含)或车长 6 米(含)以上的汽车,使用黄底黑字的汽车号牌。

2、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计费时间尾数统一取舍:实际停车尾数时间在20分钟内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20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关于《遂昌县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运用价格杠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遂昌县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 号)、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遂政办发[2021]10号)等有关规定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县城区、乡镇(街道)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交通场站停车场;

   2.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

3.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或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除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以外,其他各类(含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本实施意见自 2021年  日起执行。原遂发价[2010]14号、遂发价[2016]2号及遂发价[2016]16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核心内容解读

  

价管形式

类型

收费时段

区域

小型车收费标准

备注

政府定价

政府批准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

900-2000

一类区域

1小时2/小时,第2小时起3/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2倍计收。

二类区域

1小时1.5/小时,第2小时起2/小时

政府指导价

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收费

800-2200

一类区域停车场

1小时2/小时,第2小时起3/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8时至22时按时收费,该时段最高收费25元;夜间22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5/次;跨夜日停车2小时及以内的按日间时段收费标准收取。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2倍计收。

二类区域停车场

1小时1/小时,第2小时起2/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8时至22时按时收费,该时段最高收费15元;夜间22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3/次;跨夜日停车2小时及以内的按日间时段收费标准收取。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2倍计收。

交通场站停车场的停车收费

000-2400

停车场

3/小时

停车20分钟内免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36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市场调节价

除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以外停车收费

000-2400

停车场

自主定价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自主确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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