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财教〔2016〕7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现结合各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情况,2019年,高中段1808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资助经费2075880元,义务教育学校339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资助经费440700元,学前教育796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资助经费401362.5元,共计2917942.5元。初预算下达教育资助经费4078720元,现追加学校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242832.5元(其中遂昌县职业中专结余1403610元)。
各校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经费管理,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确保生活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将补助资金打入银行存折(卡)形式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或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抵顶收费或抵扣欠款等。学校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定期记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和学习。
附件:
1.2019年第二批高中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补助表
2.2019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补助表
3.2019年第二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补助表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遂教发〔2019〕147号.docx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