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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关于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公开信
时间:2021-08-18 14:10:04 发布机构:遂昌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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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关于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公开信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该部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吸烟,其中包含电子烟。同时,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遂昌县烟草专卖局联合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形成社会监督合力,遂昌县烟草专卖局、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谨此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我们一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做到:

1.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

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

3.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含电子烟)。

4.遇到卷烟零售户、电子烟销售户销售烟(含电子烟)给未成年人的现象,主动向烟草专卖局举报投诉。

请广大干部群众严格遵守。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欢迎监督和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0578-8126180, 手机:13957069044(659044)。

举报受理地点:遂昌县北街烟草大楼五楼专卖科。

敬请支持配合!

 

 

遂昌县烟草专卖局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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