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云花小吃店(雷云花)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遂市监处罚〔2021〕17号;
案件名称:遂昌云花小吃店(雷云花)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遂昌云花小吃店(雷云花);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雷云花;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8月17日,我局在对你(单位)检查中发现涉嫌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改正;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