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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遂昌县2020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2662358/2021-141418 生成时间:2021-08-04 17:05:38 发布机构: 来源:遂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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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昌县2020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目的

为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着力破解“托育难”问题,今年省政府将“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0家,新增托位5000个”纳入2020年度十方面民生实事。根据上级要求,遂昌县需完成“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家、新增托位25个”。

二、起草依据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妇幼〔2020〕1号)、《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2020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卫〔2020〕17号)等文件要求。

、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全县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家和托位25个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城镇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有所提高,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二)工作内容。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提升家庭育儿能力增加托育服务供给用好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

(三)工作步骤。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掌握辖区相关机构的基本情况、建设基础和发展意愿,进行动员部署,基本确定年度预建设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制订建设计划(包括建设数量、建设内容、时序安排、财政经费等)。二是实施推进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到9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前启动全县建设成效评估。三是评估巩固阶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建设单位对照评估标准梳理,注重过程性资料收集。县卫健局在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项目指导人员检查评估,并迎接市卫健委专家进行抽查评估。县财政局根据评估情况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经费保障;强化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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