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 ·书面申请
  • ·网上申请
  • 信件查询

    查询编号: 查询密码: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37号提案《关于加强疫情应急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遂卫发〔2021〕76号
生成时间:2021-09-14 10:33:56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37号提案《关于加强疫情应急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郑阳冬

  您在县政协九届次会议第37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出我县在疫情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协调不够完美”的问题

统筹协调能力直接决定新冠疫情响应处置的结果。目前,我县已建立遂昌新型冠状病毒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并逐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以来,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遂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根据疫情防控现状和工作需求及时调整人员组成。同时,建立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群,常态化设置疫情防控值班咨询电话,便于全县干部和基层群众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全面的梳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体系运行正常。

二、关于“数据信息共享不充分”的问题

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网格管理、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由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居民、部门负责本单位职工及所辖行业人员的摸排管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织密疫情防控工作网络。为避免因重点人员摸排遗漏产生的防控漏洞导致疫情发生,重复摸排工作在所难免。在工作中,也暴露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部分基层干部对相关工作要求学习不足,存在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对摸排标准、管控要求把握不严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疫情防控业务学习情况督查,全面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三、关于“救治检测能力不够”的问题

目前,我县确定县人民医院为新冠患者定点救治医院,按要求配置了70张救治床位和14张重症监护床位,并完成供氧、通风、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引进了62排124层螺旋CT一台、购置负压救护车一辆,已基本可满足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制定并印发了《遂昌县大规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方案》、《遂昌县大规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应急预案》和《妙高街道大规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方案》,并开展培训。现已建成疾控中心和临检中心

PCR实验室2个,配有双人生物安全柜3台,36孔核酸提取仪2台,96孔核酸提取仪1台,96孔核酸扩增仪2台,培训核酸采样队员268人。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所需相关物资也已完成实物或线上储备。应急状态下市防控办还将协调全市核酸采检队伍予以支援。

四、关于“公共舆论引导不足”的问题

2021年1月15日,我县“阳性冻带鱼”事件发生后,县疫情防控办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疫情最新动态,发出紧急通告,公布了同批次带鱼销售时间、商家以及各乡镇(街道)联系电话,呼吁有接触史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电话报告,同时要求相关人员主动居家硬隔离,戴好口罩,不得与他人接触,不得外出走动,购买的食品、物品原地封存,不得接触,待专业人员指导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队伍科学、有序、规范开展物品封存、密接人员隔离、流调、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1月15日至29日,县防控办累计发出各类通告、提示、健康宣教信息共50余条。1月16日,县公安局对我县一发布不实疫情谣言的网民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舆论舆情监督相信在县委县政府重视和关心下,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落实更规范、更科学,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俞骏程 联系电话:8131113(71079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825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