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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服务业企业培育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2662518/2021-144099 生成时间:2021-09-27 15:34:30 发布机构:县经济商务局 来源:遂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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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纳统的实施方案》(消费专班便签2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全县服务业企业规模总量,建立完善服务业企业培育库。培育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调整、发布,现对三季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户)进行征集。符合纳入培育库标准并有意愿上规纳统的服务业企业(个体户)可向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县消费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标准

1.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标准批发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餐饮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2.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全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政策奖励:根据《遂昌县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遂委办发〔202113)文件,对在我县首次上规纳统的服务业企业(个体户),给予3-12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见附件)

二、纳入培育库相关事项

1.三季度培育库申请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2日。

2.纳入培育库标准: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规上限标准的80%及以上或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规上限标准的20%及以上。以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为例:

1)零售业:2020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00万元及以上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或2021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纳入培育库。

2)住宿、餐饮业:2020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0万元及以上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0万元及以上、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万元及以上或2021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0万元及以上,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纳入培育库。

3.申请所需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相应期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及《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后台流水(超市、电商等有后台数据的提供)个体户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相应期间的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收款明细等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可咨询遂昌县消费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商务局服务业科),联系方式8529514。

 

附件:遂委办发〔2021〕13号

 

 

遂昌县消费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消费专班便笺〔2021〕4号附件:遂委办(2021)13号.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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