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公示
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内容,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现将2021年9月1日前到我局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15日
联系人:曾文轩
电 话:852010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公示.xlsx
遂昌县水利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