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5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5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在遂昌县府前中心市场一楼店面对遂昌缪根钗食品店销售的香蕉(抽样编号为NCP21331100316531148)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遂昌缪根钗食品店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所指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本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