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对象:在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2.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核定补贴的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办理方式:登录到“浙里办”搜索相关链接到网上递交相关申请资料就可以办理了。另外线下可以到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妙高街道北街206号)二楼大厅办理。 5.咨询电话:0578-8510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