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遂昌县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的公示(第四批)
时间:2022-02-07 11:43:11
发布机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精神 ,经企业自主申请,我中心初审认定,下列企业符合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要求,现予公示。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之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5日
联系科室:遂昌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26335、8526340
2021年遂昌县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公示名单(第四批)
序号 | 申请主体名称 | 金额 |
1 | 遂昌县丰禾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48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