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遂昌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本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组织实施本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本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制定本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药品、医疗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相应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和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参与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工作。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运行的监督等工作。
7、负责本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完善覆盖全面、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升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基金可负担、能持续。
10、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遂昌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遂昌县医疗保障局本级预算。
二、2022年遂昌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昌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92.81万元。
(二)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992.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75.33万元,下降69.6%,主要是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项目改为专户核算,不再在我局部门预算中列支。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2.81万元,占100%。
(三)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992.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73.21万元,下降69.6%,主要是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项目改为专户核算,不再在我局部门预算中列支。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5.05万元,占55.9%;日常公用支出29.29万元,占3%;项目支出408.47万元,占41.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2.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92.8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2万元。
(五)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2.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28.64万元,下降69.2%,主要是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项目改为专户核算,不再在我局部门预算中列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99万元,占5.5%;卫生健康(类)支出877.3万元,占88.4%;住房保障(类)支出60.52万元,占6.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4.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项)2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特困、低保、低边及残疾等其他困难人员参加“浙丽保”保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1.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50 万元,主要用于分担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维护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56.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障经办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8.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68.34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医疗保障能力建设支出,如开展第三方大数据核查、医保医师培训等。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0.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六)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9.2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办公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7万元,下降6.2%,具体如下:
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2%。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医保部门及其他县(市、区)医保局来遂调研、检查、工作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需要。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昌县医疗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遂昌县医疗保障监管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以及遂昌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7万元,增长3.7%,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昌县医疗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昌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遂昌县医疗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8.47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项):指用于资助特困低保低边及其他困难人员参加浙丽保保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医保行政运行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本单位政府采购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分担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维护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医保基金稽核项目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医疗保障能力建设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