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
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财政所、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发展中心、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二、2022年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2508.85万元。
(二)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2508.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38.61元,下降61.09%,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818.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2.06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执行数较少64.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77.1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8.85万元,占76.48%;政府性基金收入590万元,占23.52%;
(三)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2508.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38.61万元,下降61.09%,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7.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23.71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433.12,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87万元,国防支出减少5.9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36.7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304.13万元,其他支出减少22.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1.70万元、农林水支出68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14.49万元,占40.44%;日常公用支出870.9243.35万元,占1.73%;项目支出1451.00万元,占57.83%。
(四)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8.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18.85万元、政府性基金59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0.92万元、国防支出3.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1.70万元、农林水支出68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29万元。
(五)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8.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18.85万元,下降67.13%,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减少135.60,国防(类)支出减少2.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减少70.29,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27.43,城乡社区(类)支出增加61.70万元,农林水(类)支出减少4095.13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0.92万元,占45.39%;国防(类)支出3.58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80万元,占6.50%;卫生健康(类)支出73.35万元,占3.82%;城乡社区(类)支出61.70万元,占3.22%;农林水(类)支出684.21万元,占35.66%;住房保障(类)支出100.29万元,占5.2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人大的基本运转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9.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17.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36.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0.3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及公共经费支出。
(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3.58万元,主要用于国防民兵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3.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社保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8.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3.4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5.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4.42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61.70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07.1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方面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农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87.1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9.9万元,主要用于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0.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7.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9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2.06万元,增长26.08%,主要是城乡社区(类)支出增加162.01万元,其他支出减少39.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59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59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4万元,增长 29.6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7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考察、招商引资企业的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适当可能会安排分餐制快餐制等形式,故加大了公务接待的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3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34%,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折旧年限逐渐增强,公车的维护成本相应的有所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9.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4.45万元,增长63.67%,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度新增加人员较多,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90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反映除一般人大事务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一般发展与改革以外的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一般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反映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其他养老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一般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收改革后对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的补助。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收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