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2021年12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县万佳商贸有限公司佳乐福农加超商场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县万佳商贸有限公司佳乐福农加超商场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12月27日)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002741737);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2022)027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40.68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