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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50号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遂工园发〔2022〕10号
索引号:780483209/2022-151855 生成时间:2022-03-30 16:56:10 发布机构:遂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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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50号建议办理

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省级化工园区供地及建设进程的建议》(150号)被确定为2022年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立民督办,县委常委、副县长季晓立领办,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商务局会办。根据《2022 年“两会”建议提案交办材料及办理要求》文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遂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遂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章)

2022329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150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办理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关于加快我县省级化工园区供地及建设进程的建议》(150号),现按照建议重点建议办理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部署阶段(331-420)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50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遂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县经开区管委会、县自规局、县应急局、县经商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长:毕丹雯 遂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叶勇飞 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阮定豹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毛巧明 县经济商务局总工程师

 员:   县经开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干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副主任

        李志坚 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危化科科长

           县经济商务局产业投资科科长

 (二)制定工作方案。一是根据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拟定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初稿,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间。二是工作方案初稿征求领衔代表、建议督办领导及领导小组组长及各成员意见后正式行文并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二、调查研究阶段(421日至510日)

(一)部门专题调研。根据建议和建议办理要求,对建议涉及的内容作专题调查研究。

(二)面对面调研。邀请建议代表、督办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面对面座谈,听取建议代表对推进省级化工园区供地及建设进程的相关意见建议并共商解决措施,听取督办领导对建议办理的指导意见。

三、建议答复阶段(511日至630)

(一)遂昌经开区管委会根据调查研究情况,结合建议代表意见,起草答复意见初稿,提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形成重点建议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

(二)遂昌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上门沟通面商,再次就重点建议办理答复意见修改稿征询建议代表意见。向督办领导作阶段性汇报,征求对答复意见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建议答复意见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

四、正式答复阶段(71日至815)

(一)建议答复内容经遂昌经开区管委会班子会议研究后形成重点建议书面答复稿,答复前再次向督办领导汇报办理结果。

(二)印发重点建议办理结果答复文件,将重点建议办理结果答复给建议代表,并报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大督办领导、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五、贯彻实施阶段(815日以后)

根据建议答复意见,落实建议办理措施,切实加大我县化工园区供地及建设力度,提升我县化工产业规模做大做强工业主平台。同时,适时开展重点建议办理后的回访工作,充分听取建议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联系人:李林,联系电话:1570015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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